職業病防治的條件

要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所規定的職業病防治法,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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