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與口蹄疫是一回事嗎?

 手足口病與口蹄疫不是一回事。儘管這兩種疾病都是傳染病,臨床都表現為發燒,手、足和口腔長皰疹,但引起疾病的病原體不同。

 手足口病是由多種腸道病毒引起的,有柯薩奇病毒A組的16、4、5、9、10型,B組的2、5型,腸道病毒71型等多達20多種。其中柯薩奇病毒A16型和腸道病毒71型最常見。這些腸道病毒只在人間流行,不感染動物。所以,手足口病的傳染源是病人。而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人和動物都可以得的傳染病。所以,手足口病主要在人員比較密集的大城市中流行,而口蹄疫主要在牧區流行,人只有在當地牲畜口蹄疫發生或流行時,接觸病畜或飲用病畜汙染而未加熱的奶等機會才會被感染。口蹄疫在動物間的傳染性較強,但在人間的傳染性較弱,人感染口蹄疫後也可以傳染其他人,但人間的流行不像手足口病那樣明顯。因此,口蹄疫常常是先有動物中口蹄疫的流行,再有人間的感染。

 手足口病主要感染5歲以下的幼兒,年齡越小,越容易感染,成年人很少患病。而口蹄疫多為有機會接觸動物的成年人或年長兒童,如牧民、飼養員或屠宰場工人,嬰幼兒只有在食用了患病動物未經消毒的奶後才會感染。

 人患了此病後可獲得永續性的免疫力,感染一次後,很難再感染第二次,除非感染了另一亞型的口蹄疫病毒。但是,可以引起手足口病的腸道病毒的種類很多,不同型的腸道病毒感染後沒有或很少有交叉免疫力,不同的病毒型可在同年流行,不會獲得終生免疫。一年有可能被2~3次感染,而患手足口病。一種腸病毒感染後機體產生的免疫力持續時間較短,孩子也有可能再次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