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食品標籤的表現
1、混淆食品名稱:同一品種的食品,可能有不同的食品名稱。「紅葡萄酒」和「白葡萄酒」,由於加工工藝不同,紅葡萄酒是帶葡萄的皮、肉、汁共同發酵,皮上的色素使酒產生色澤。
白葡萄酒僅僅是葡萄汁發酵後製得的。這兩種酒的營養成分差別較小。但是往往標籤上一字之差的同一品種的食品,它們的內容物可能差異較大。
再如「果汁汽水」和「果味汽水」 、「水果原汁」和「水果汁」也不同。
2、謎語型標籤—生產地不明
產地只寫至縣名,根本沒有企業的名稱。
3、戲法型標籤—良莠相混雜
如將大包裝食品化整為零,分解成小包裝,小包裝上乾脆不標明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一些過期大包裝食品,就是這樣經「打扮」後出籠的。還有的商家把過期食品的包裝拆掉,當作零散食品出售,或者利用鄉鎮的一些個體商店銷往農村。
4、彈性型標籤
標籤上將保質期標為1~3個月,使消費者難以掌握。如若過了一個月後食品變質了,只好自認倒黴,因為保質期可算是1個月;如若過了1個月後商品還在銷售,則似乎也無可指責,因為保質期可到3個月。
5、隨意型標籤
最為常見的是有些袋裝食品既沒有標註生產日期,也沒有標註保質期,有的則只註明保質期,沒有生產日期,或寫著生產日期見××處,卻不見其蹤影。相當一部分食品的生產期、保質期字跡模糊,消費者難以辨認。還有的是標籤連同食品一起被廠家「優惠」出售,商家則隨賣隨貼或用不乾膠紙自行標註生產日期,標籤上的生產日期實際上已變成了經銷日期。
6、食品標籤異地生產當地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