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是當今世界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區域政治、經濟集團組織,是歐盟成員國在二戰後為確保歐洲地區的和平與安寧而創設的政治集團。歐盟安全戰略呈現出以下特點。
1.安全主體的界定
在安全主體的界定上,安全的主體不僅包括國家,也包括國家層面之上的國際社會,如全球安全、地區安全和國家層面之下的人類安全、人權安全。相關歐洲安全戰略報告中所提到的諸多非傳統安全問題無一不是對整個歐洲而言的,所提出的應對措施也都是從歐洲的整體立場出發的。此外,也對個體的人的安全給予了充分的關注,報告中多次提及新的威脅對人道主義、社會結構和人民福祉已經造成和可能造成的災難性後果。
2.安全威脅的劃分
歐洲安全戰略明確將恐怖主義、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國家治理失敗、地區衝突及有組織犯罪等非傳統安全問題列為歐洲當前面臨的最嚴重和最緊迫的威脅。
3.安全手段的運用
歐盟自成立之日起,就積極推動防務一體化建設,歷經上世紀50年代歐洲防務共同體建設和80年代西歐防務聯合建設。冷戰結束後,1991年底歐共體各國訂立了《馬斯特里赫特條約》,決定成立歐洲聯盟(EU),實施包括最終導致一種共同防禦的共同防務政策在內的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CFSP),西歐聯盟(WEU)負責策劃和實施聯盟帶有防務含義的決定和行動。1992年6月西盟聯盟理事會召開會議,發表「彼得斯堡宣言」,宣言認為西歐聯盟應當在歐洲聯盟的防務建設中起主要作用,其職責是執行「人道主義與營救任務、維和任務以及危機處理中作戰部隊的部署」,這就是彼得斯堡宣言提出的三大任務。此外,有關成員國發起組建了一系列的多國部隊,供西歐聯盟領導的軍事行動使用。1998年12月,英法兩國在法國聖馬洛達成《歐洲防務合作宣言》,提出建立歐洲的快速反應部隊。1999年5月,法德在法國圖盧茲舉行首腦會議,建議將歐洲軍團改建為歐洲快速反應部隊。同年6月,歐盟科隆會議通過《加強共同歐洲安全防務政策的聲明》。同年12月,歐盟赫爾辛基首腦會議,提出了在2003年底前建立一支5萬~6萬人的快速反應部隊,該部隊將能在60天內部署到位,至少能夠維持1年以上的軍事行動,該目標現已實現。2003年11月,歐盟那不勒斯外長會議決定建立和發展歐洲獨立防務,並將其列人《歐盟憲法條約》草案,並在設立獨立的歐盟司令部的問題上取得一致。2003年年底,歐洲快速反應部隊如期建成,使歐盟擁有了自己的防務力量,增強了行動能力。2009年12月,《里斯本條約》正式生效,歐盟選出首任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在歐洲一體化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歐盟25國的國防部長與外交部長一致決定組建歐洲防務局(EDA),負責統一協調成員國的防務關係,促進成員國在武器研發、軍工生產等方面的合作,協調歐洲範圍內武器系統的採購和承包,加強歐盟內部軍備資源的整合,從而使歐盟防務一體化進程開始具備物質基礎。隨著《里斯本條約》的正式生效,歐盟「互助防務條款」、「結構性防務合作」等將進入實質性發展階段。為加強對歐盟軍事行動的領導,歐盟加快機制化建設,確定在歐盟理事會下設立與快速反應部隊有關的三個軍事機構:政治與安全委員會、軍事委員會和軍事參謀部。2013年7月,歐盟正式批准克羅地亞入盟,從而成為擁有28個成員國的龐大組織。當然,歐盟的防務一體化受到美國領導的北約的制約,發揮的作用畢竟有限。可以說,歐盟的獨立防務在較長的時間內不可能擺脫北約集體防務的影響。
4.實施歐盟網路安全戰略
2013年2月7日,歐盟委員會頒布了《歐盟網路安全戰略:公開、可靠和安全的網路空間》,這是歐盟在該領域的首個政策性文件。歐盟網路安全戰略既有對國際社會共同關注議題的積極回應,又有立足各成員國國情和著眼歐盟未來整體發展的深思熟慮。歐盟非常關注網路安全問題,出臺了歐盟網路安全戰略,推動建立資訊共享機制,在戰略中屢次強調要推動建立NIS主管政府部門與執法部門之間、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的資訊共享管道。
歐盟網路安全戰略高度重視供應鏈安全問題,主張利用市場手段和企業力量加以解決。戰略計畫建立一個由各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平台,確定供應鏈安全管理的良好實踐,為開發安全的解決方案創造有利市場條件,同時推動建立激勵機制,為具有良好網路安全性能的企業授予標識並進行追蹤記錄。此外,戰略還提出要為歐洲使用的所有產品制定合適的供應鏈安全要求。歐盟網路戰略強調加深對《布達佩斯公約》和「建立信任措施」的研究。歐盟在戰略中多次提到以《布達佩斯公約》為基礎確定國際應對網路犯罪框架,並力推「建立信任措施」以增加各國網路安全透明度。戰略還明確提出,歐盟未來將特別加強與美國在網路安全和網路犯罪工作組背景下的合作力度。而此前在網路空間問題上,歐盟一面注重與美在相關領域的合作,另一面又不希望美國在國際網路治理中「一攬獨大」,對美既依賴又抵觸,但在本戰略中,歐洲一改往日態度,表明歐洲立場正在悄然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