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口關稅
秘魯目前稅率為15%的商品達4319種,約占全部稅目的82%;稅率為25%的商品有950種,占稅目總數的18%。稅率為15%的商品主要有:各種汽車和零配件、電腦、發電機組、多相電動機、機器零件、配電盤、電纜、漆包線、插座、開關、小五金、玻璃、紙張、砂紙、顏料、扣子、拉鎖、種畜等。稅率為25%的商品主要有:家用電器、五金製品、爐灶、割草機、自行車、玩具、樂器、鉛筆、眼鏡、化妝品、肥皂、鞋油、成衣、鞋類、地毯、真假珠寶首飾、金銀製品、紙製品、革製品等。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海關要求用西班牙語填寫發票,並必須填寫下列內容:
(1)開票地點和日期;
(2)發票號碼;
(3)出口商姓名地址;
(4)進口商姓名地址;
(5)訂單號和開單日期;
(6)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
(7)貨包的標記、號碼、數量和種類;
(8)重量:每個貨包的毛重和淨重及總的毛重;
(9)注明各商品製成材料的詳細品名;
(10)各種商品價值和總值,可用美元或達成一致的貨幣注明;
(11)回扣:如有回扣,須說明其方式;
(12)原產地;
(13)出口商須在發票的末尾簽署下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價格聲明:茲證實,本發票所到價格為正常的海關價格。
2.海運提單該提單須用西班牙語出具允許出具指示提單,但須注明被通知人地址。須注明重量或規格及海運運費。
3.轉船通知單目前,我國向秘魯出口的貨物幾乎都要從香港轉船,我國出口公司委託外運公司租船,外運公司開具的是到秘魯的全程提單,提單上只有從中國港口到香港的一程船船名,因此貨到秘魯港口以後就會出現全程提單上的船名同香港到秘魯的二程船船名不一致的現象。按理,香港的轉船公司在完成我方出口商品轉船後,應立即將二程船運輸通知單寄給秘魯進口商,通知單包括一程船名,到香港日期;二程船名,在香港轉船日期及到秘魯港口的大體日期。進口商憑全程提單和轉船通知單到二程船公司換取二程船提單。
三、進口管制
1.包裝與標籤貨包須用範本標記;須注明以公斤為單位的毛重(這對運往卡亞俄的貨包特別重要,因這裡須據重量交納不同費用)。裝有葡萄酒和酒類的箱子上另須注明公升數。
2.對滯取貨的處理秘魯海關對未被領取貨物的處理規定,經常變化。實際處理也不統一。因此,應就具體情況向海關人員查詢。一般說來,下列規定適用:未在10天之內結關的船運貨物,每天須交納按噸位和立方米計算的倉儲稅。未在20天內申請結關的貨物每月徵收將確定關稅2%的關稅罰金。未在3個月之內申請結關的海運貨物和未在2個月之內申請結關的空運貨物(自卸貨起計算),可以拍賣。未領取的貨物只可以在運輸貨物抵達後60天內申請運回。
四、自由貿易區
位於秘魯南部的TACNA自由貿易區,主要交易是家庭及個人用的電器、紡織品、鞋類,其特點是商品現貨交易,批量小,攜運方便。據有關商業人士談,TACNA每日交易額可達100萬美元。這些商品除在當地銷售外,絕大部分轉銷到秘魯國內其他省份及玻利維亞、阿根廷、甚至巴西等國。為了開發東京地區,秘魯在其亞馬遜腹地重鎮伊基托斯實行若干特殊政策。對進口實行大幅度減免等靈活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