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對夢的解釋。
我們生活在謎一般的世界上,但最大的謎卻是人自身。在我們心靈和肉體之間,存在著眾多的難解之謎,無數不可思議的奇跡就發生在我們的靈肉之間。
夢是其中一個最普遍但也是最神秘的謎,是謎中之謎。中國古代哲人對夢發表過許多有價值的看法,其中凝聚著我們漢族祖先的智慧和精稅目光。
在甲骨文中,「夢」字寫成:
這是一個典型象形字,從字形字上看是表示一個人睡在床上,用手指指著眼睛—意即目有所見。
這個意思(睡著以手指目、目有所見)很耐人尋味:睡眠之後,一般來源視賞功能已不起作用(儘管有人睜眼睡覺,但視網膜上是沒有圖像的,即使有、圖像資訊也不能通過視覺神經傳送到大腦),怎麼屬目有所見呢?
實際上我們的祖先在這裡表達了另外一層含義:目有所見.並不是真的人入睡後還能目所見,而是指人入睡以後夢魂出遊,目雖不能有所見,但夢魂卻能有所見。《夢書》說:「夢者象也,精氣動也,魂魄離身,神來經也。」
大哲人莊周是中國第一個論述夢的人,
《莊子·齊物論》:「其寢也魂交.其覺也形開。」寢指睡眠.魂交即夢:覺指清醒時的狀態,形開指肉體感官對外物的接觸。
莊子把人生分成兩種狀態:寢與覺。
這實際上是極其具有概括力的劃分,人生儘管充滿萬千變化,經順雜當。但說到底只不過是清醒與睡眠(夢)的循環往復而已,在時間上則與晝夜相對應(也有個別人因工作或習性,形成晝眠夜醒的生活習慣),古語說:
日出而作→覺
日入而息→寢
莊子還進一步指出,人生寢(夢)與覺的區分在有些時刻是不十分清晰的,在夢與覺之間,有時甚至找不到分水嶺(莊子更多的是從他的人生虛無哲學的高度來談論這個問題的):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
自喻適志與,不知周(莊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
莊子這種虛無主義夢幻觀對國古代人的心靈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尤其是漢魏以隆,佛教傳入中土後、二者相輔以行·梦幻人生的认识,更是深入人心。《金刚般若波罗密经.应化非真分》上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亦如 电、应作如是观。」宋人王云:「梦幻泡影、知既往之本无;地水风火,悟本来之不有。」苏东坡亦有「人生如梦」的浩叹。
苟子提出「心卧则梦,偷则自行,使之则谋」的认识。梦自行(幻想)和谋都属人的思维意识活动,但彼此有区别:梦与睡眠紧密相联可不受主体控制、而偷(幻想)则在清醒与睡眠之间均可驰骋(白日梦实际上也是一种幻想)、但却受着意识的控制(使之则谋)。
墨子,说:「卧、知天知边。」又说:「梦,卧而以为然也。」
所谓「知无知」,第一个「知」(知、材边),是指人的知觉能力、第二个「知」(知,接边),是指知觉对外物的接触。知无知,即人入睡后知觉能力丧失知觉外物的能力、没有知觉活动,意识处于潜在状态(从科学角度看,人入睡后并没有完全丧失知觉能力)。
「卧而以为然」,亦即《说文解字》中所谓「梦寝而有 觉」的意思,它指出了梦的虚幻性(以为然而未似然)。
宋代哲学家张载在《正蒙》一书中指出
志,形开而志交诸处也;梦、形闭而气专手内也。所以知新于耳目,梦所以缘于习心。
张载继承了庄子的理论,把人生划分为「梦」(形闭、魂交)与「志」(志交诸外)两种状态,同时他以有志(志)和无志(梦)为标志来划分寝与梦:形开而志交诸外,强调人表醒时意识活动的自觉与目的性;形闭而气专于内,即清人王夫子所云:「气专于内而志隐,则神亦藏而不灵,」强调了人处于睡眠状态下意识的潜伏性质。则志显(交于外)、梦則志隱(神藏),意識潛伏起來,因此夢境撲朔迷離。
寢有新知,夢為緣的,則準確指出了人在清醒與睡眠狀態中對世界的認識和接觸之區別。志交於外(寢),許多新事物和資訊由耳目進入大腦,使我們不斷擴大視聽範圍,增加新的內容,緣為於心(夢),夢時由於人的意識感管處於潛伏狀態,因此夢中內容,一般只能來源於舊有的印象或經驗、所謂日所思夜所夢,這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觀點。
明末清初的哲學家和科學家方以智提出了著名的「醒制臥逸」學說,他在《炮在藥莊·大宗師》中說:
「夢者,人智所現,醒時所制,如既終之馬臥則逸去。然既經絡過,即脫亦馴,其神不睞,反來告形。」
方以智認為夢也是人的一種意識活動,好比脫疆野馬,不受人拘束,夢可以自由自在地活動,而且不加阻攔,所謂「晝偽遏蔽,夜吐其情」。但儘管智慮意識在夢中失去控制,但最終仍不能擺脫主體控制,好比馬一樣,「即絡絡過,即脫亦馴。」
古希臘哲學家帝以馬之疆絡的關係來闡述夢、覺之間的區別,古羅馬的奧古斯汀也發現:他自己在醒時所控制的各種欲念,在睡夢之中卻紛至遝來。德國作家霍夫曼亦有「醒時心官如守關吏」、「遊思逸想,眉禁出境」遊比喻,這與方以智的學說(醒制臥逸)有異曲同工之妙。
西方人對夢的解釋。
對於夢,西方人通常把它解釋為一種精神作用。
古典時期的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都曾發表類似看法。柏拉圖說:「夢是一種感情的產物。」亞里斯多德說:「夢是一種持續到睡眠狀態中的思想。」
「不如意的夢往往是憂鬱症的症狀。」
近代諸家的認識更近一步:
喻特曼(1842—1960):人可借夢而追溯出自我的另一領域(潛意識)。
尼采(1844—1900):夢是白天失卻的快樂與美感的補償。
格利辛格:夢的狀態其實相當於瘋狂的狀態,因為兩者均呈現智力的混亂,並且均以內在主觀的反應投射於外在世界。
蘇利斯(1859—1939):夢使脫離道德上的自我約束,而看到自我感情生活的原形。
佛洛伊德(1856—1939):夢是願望的達成。
榮格(1875—1961):夢是人壓抑的個性及群體遺傳的洪口。
阿德勒(1870—1937):個人由四周的環境的不如意而導致自卑感,而可以在夢境中得到補償,並由此而儲備日常生活的能力,夢是生活的預演。
赫爾妮(1885—1952):人並非只是被本能驅策而已,他是與周圍環境有交互作用的,夢即用來表示馴造,斷定生命的欲望。
(3)科學對夢的解釋。夢是人直入睡眠狀態後,由於局部的大腦皮層尚沒有完全停止興奮活動,從而引起的一種頭腦中的表像活動。
現代睡眠實驗研究證明、每個人皆有夢,而且夢的數量相當固定。入睡後先在進入約九十分鐘的漫波睡眠(非快速眼動睡眠)。然後出現第一陣快速眼動睡眠。持續五至十分鐘再轉為九十分鐘左右的非快速眼動睡眠,爾後又轉為快速眼動,後半夜臨近覺醒的最後一次快速眼動可長達三十至五十分鐘,一夜之間的快速眼動睡眠期總和在九十至一百二十分鐘之間,快速眼動期即為做夢期,如果腦電圖呈現快波眼動時將人喚醒,幾乎所有的人都可清晰記住自己的夢。
人大凡在第一、二次眼動中所做的夢,其內容一般是日間經歷的重現;在第三、四快速眼動睡眠中,為夢境常出現兒時或舊日情景;在第五時快速眼動睡夢中,時空交織,過去的和現在的物事混雜於一爐、夢境最為玄妙離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