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對夢分類的是《周禮》。
《周禮》一書,記錄當時占夢官將夢分成六大類:
(1)正夢—無所感動而平安自夢;
(2)噩夢—驚愕而夢;
(3)思夢—因思念而夢;
(4)夢—覺(醒)時道之而夢(覺時有所見而道其事,神思偶洪,亦能成夢,與上思夢為無所見而憑虛想像之夢不同)。
(5)喜夢—因喜悅而夢。
(6)懼夢——因恐懼而夢。
六夢劃分清幾乎一直被後代釋夢家所接受,或有變化,但大體皆不出六夢範圍。
東漢衛符把夢分為兩類:一為感氣之夢,二為應時之夢,三為病氣之夢,四為意精之夢(如「孔子生於亂世,日思周公之後,夜即夢之」),五為記想之夢(如「人有所思,即夢其到,有狀,即夢其事」)。
關於夢的分類,由於分類者的角度不同以及夢本身的紛織雜遝等度,古今中外,幾乎是見仁見智,各有各的道理,比如西方就有人將夢分為「神明托夢、由自己心靈自然引起的夢和由自己心願所蛻變而形成的夢」。一八六一年歇奈爾則將夢分為三類:①心情的夢,②色情的夢,③懷脾氣的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