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不同歷史時期,由不同的歷史學家撰寫的,又被封建朝廷列入正史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
「二十四史」以本紀、列傳、表、志等形式,縱橫交錯、脈絡貫通地記載了各個朝代的歷史概貌;同時又以中國歷代王朝的興亡更替為框架,反映了中國錯綜複雜的歷史進程,規模巨大、卷帙浩繁。正是有「二十四史」的存在,使得我們中華民族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個擁有近四千年連貫、完整歷史記載的國家,是中華民族引以為榮並值得進一步發揚光大的寶貴歷史文化遺產。
那麼,「二十四史」具體指哪24部史書呢?
三國時期,「三史」就已經出現。當時的三史通常指《史記》(漢·司馬遷)、《漢書》(漢·班固)和東漢劉珍等編撰的《東觀漢記》。後來,南朝宋·范曄的《後漢書》出現,取代《東觀漢記》,成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晉·陳壽的《三國志》,就有了「前四史」的說法。
到了唐朝,官修南北朝八史:《宋書》(南朝梁·沈約)、《南齊書》(南朝梁·蕭子顯)、《梁書》(唐·姚思廉)、《陳書》(唐·姚思廉)、《魏書》(北齊·魏收)、《北齊書》
(唐·李百藥)、《周書》(唐·令狐德棻等)、《隋書》(唐·魏徵等)。和《晉書》(唐·房玄齡等),再加上之前的「前四史」,就出現了「十三代史」的說法。
時間過渡到宋代,在「十三代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唐·李延壽)、《北史》(唐·李延壽)、《新唐書》(宋·歐陽脩、宋祁)、《新五代史》(宋·歐陽脩),共十七部,形成了「十七史」的說法。
明代又增加四史:《宋史》(元·脫脫等)、《遼史》(元·脫脫等)、《金史》(元·脫脫等)、《元史》(明·宋濂等),合稱「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了《明史》(清·張廷玉等),加上先前的「二十一史」,總名為「二十二史」。後來又加了《舊唐書》(後晉·劉昫等),成為「二十三史」。而在編撰《四庫全書》的過程中,學者又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舊五代史》(宋·薛居正等),經乾隆皇帝欽定,也列入正史,合稱「欽定二十四史」。
至此,「二十四史」正式「出爐」,共3249卷,約有4000萬字。「二十四史」記事從第一部《史記》記敘傳說中的黃帝起,到最後一部《明史》記敘到明崇禎十七年(西元1644年)止,前後歷時4000多年,涵蓋我國古代政治、經濟、軍事、思想、文化、天文、地理等各方面的內容,而且還曲折地反映了社會的階級鬥爭和人民的一部分真實生活情況,可以說是中國的一部比較完整、系統的「編年大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