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觀幸福感研究大致從20世紀50年代在美國興起,60年代以後形成研究熱點,一些心理學概念(如自尊、抑鬱、心理控制源和情感疏遠等)與生活質量有間接而密切的聯繫,但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感標明個體生活質量的基線。
(一)幸福感
一般研究者將主觀幸福感理解為積極情感體驗和消極情感體驗的權衡。在他們看來,在特定的條件下,當一個人體驗的積極情感多於消極情感時,他便會感到幸福;否則,不會感到幸福。
主觀幸福感的三個基本特點:
(1)主觀性,以評價自己的標準而非他人的標準來評估;
(2)相對穩定性,雖然在評定主觀幸福感時會受到當時的情緒狀態與情境的影響,但研究證實主觀幸福感具有相對穩定性;
(3)整體性,主觀幸福感是反映一個體對生活質量的整體評估,是一種綜合評價。心理學上對幸福的探討通常是從第三個角度來說的。
目前,大多數研究者比較認同迪納(Diener,1984)提出的概念,即主觀幸福感是指個體根據一定的標準對其生活質量的總體評估,是衡量個體生活質量的重要綜合性心理指標。
此外,里夫(Ryff,1989)提出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強調幸 福感有一種心理髮展的意義。他從實現人的潛能獲得心理髮展的意義上理解幸福感,沒把幸福感局限於人們的積極、正向的感受體驗。里夫(Ryff,1995)認為:「幸福不僅是獲得快樂,而且包含通過充分發揮自身潛能而達到完美的體驗。人們的自我接受性、生活目的、自我成長、是否掌握自主性和人們對環境的適應能力與把握能力是決定人們是否幸福的主要內容。」
(二)生活滿意度
生活滿意度是指個體依照自己選擇的標準對自己大部分時間或持續一定時期生活狀況的總體性認知評估,是對自己生活質量的主觀體驗,其水準高低受健康、經濟、心境、年齡、學歷、婚姻狀況等多種因素的影響。
生活滿意度是涉及個人生理、心理和社會的良好狀態及幸福感、滿足感,是生活質量的重要標誌之一,與人們的心身健康狀況密切相關,因而是衡量個體生活質量的綜合性心理指標,包括對過去、現在、將來生活的評價和展望。
從心理諮詢的角度,我們需要關注主觀幸福感、生活滿意度與文化、年齡等方面的相關研究,從而更好地理解來訪者對生活質量的總體評估,同時簡短、有效的評定量表可以幫助諮詢師迅速作出正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