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養生藥酒的禁忌

養生藥酒性多醇和,作用也多平和,適用人群也較廣泛,但養生藥酒畢竟與一般的酒飲料不同,酒中含有藥物,故養生藥酒飲用也有一定的禁忌。養生藥酒禁忌可分為“禁用”和“慎用”兩種情況。所謂“禁用”是指某種養生藥酒必須嚴格禁止飲用;“慎用”系指在嚴密觀察患者症候的情況下,該養生藥酒可以謹慎使用。飲用養生藥酒的禁忌,廣義地講有以下4種:

飲用養生藥酒的藥物禁忌

飲用養生藥酒的藥物禁忌

將藥物配入酒中製成藥酒,酒借藥勢,藥借酒功,兩者配伍同用,能增強藥的功效,相得益彰。但是中藥有配伍禁忌,某些藥物在複方中禁止或不宜配合運用,因為有些藥材和藥材配合運用會產生對機體不利的效應,如將這些藥材放在一起浸泡藥酒,也有可能會產生與預期相反的作用,其功效可能會減弱,更甚者可能會產生毒副作用。目前中醫藥界共認的中藥配伍禁忌主要有中藥“十八反”和“十九畏”;配製養生藥酒時,務必將這些傳統上認為具有相反作用的藥材作為藥酒用藥的配伍禁忌。同樣道理,飲用養生藥酒同時又服用中藥製劑時,也應根據藥酒中的藥物組成忌服含有“十八反”和“十九畏”中相反、相畏藥物的中藥製劑,或服某些中藥製劑時忌飲含“十八反”和“十九畏”中相反、相畏藥物的中藥養生藥酒。

此外,養生藥酒的主要成分為乙醇,即酒精,酒精可與某些藥物產生相互作用。應用某些藥物後飲酒,或飲酒後應用某些藥,可使藥物的藥理作用增強或減弱,也可使藥物的毒性作用加劇;還有些藥物可以增強酒精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用。飲用養生藥酒時還應忌服某些西藥,或服某些西藥時忌飲藥酒。其原因就是由於有些西藥會增強酒精的毒性,或者產生副作用,或者影響藥效,歸納起來有以下幾種情況:①增強酒精的毒副作用:抗抑鬱藥丙咪嗪、阿米替林、多慮平、氯丙咪嗪、去甲丙咪嗪等與酒精合用後可產生明顯的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和引起低溫性昏迷。乙醇與苯二氮草類安定藥合用,將會增加乙醇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作用。其中地西泮(安定)的作用較強。②維拉帕米(異搏定)能使血液中乙醇濃度升高,並可維持較長時間,可能是抑制了肝臟對乙醇的代謝,因而減少了乙醇的體內消除。③西咪替丁等H2受體阻斷藥,能使血液中乙醇濃度升高,可能增加酒醉的程度。

飲酒會影響藥效

雖然少量飲酒能誘導肝藥酶活性,使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安乃近、雙香豆素、華法林等藥物的代謝速度加快,半衰期縮短,藥效降低。但乙醇與巴比妥類催眠藥都具有中樞神經抑制作用,同時服用後可使這種作用明顯加強。酒精還能增加氯丙嗪、異丙嗪、巴比妥類鎮靜催眠藥、地西泮、氯氮草(利眠寧)、撲爾敏、苯海拉明等的中樞抑制作用。酒精與維生素類藥物相互作用,一般都使維生素的藥理作用減弱。利舍平、硝苯地平(心痛定)、胍乙啶、肼苯噠嗪、降壓靈等降壓藥與酒同服,引起血管雙重擴張,降壓作用增強,嚴重時可造成低血壓休克,甚至危及生命。降糖藥如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優降糖)、苯乙雙胍(降糖靈)等,與酒同服,可使其降血糖作用增強,甚至可出現嚴重的低血糖反應和不可逆的神經系統損害。乙醇擴張血管的作用可增強硝酸甘油等舒血管藥的作用。另外,高血壓患者在服用擴張血管的降壓藥時若飲酒,也可增加其降壓效果,使血壓難以控制在平穩的範圍之內。乙醇具有酶促作用可以加快苯妥英鈉的代謝,降低其抗癲癇的作用,因而容易導致癲癇的發作。

增大藥物毒副作用

阿司匹林、撲熱息痛、吲哚美辛(消炎痛)、複方阿司匹林、水楊酸鈉以及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有刺激胃黏膜的副作用,如與酒同服,可使胃腸道不良反應加重,嚴重時導致胃黏膜出血、胃潰瘍及胃穿孔。如阿司匹林和乙醇均能損傷正常的胃黏膜,引起表皮細胞脫落,進而損傷毛細血管而導致出血,阿司匹林明顯延長出血時間,乙醇可加重這種狀態。酒精可增加某些抗菌藥物的吸收,加速代謝,生物利用率增加。如紅黴素、灰黃黴素、磺胺嘧啶等與酒同服,可增加藥物對肝臟的毒性,造成肝損害。苯海拉明、撲爾敏等抗組胺藥物使人嗜睡,與乙醇合用則加重嗜睡的程度。乙醇能增加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對肝臟的毒性。有酗酒史的患者超劑量服用對乙醯氨基酚時,易發生嚴重肝損害和急性功能腎衰竭。抗腫瘤藥甲氨蝶呤對肝臟有損害,若與乙醇合用,則增加了對肝臟的毒性,會導致轉氨酶升高。

造成乙醛中毒

乙醇體內經醇脫氫酶轉化為乙醛,乙醛再經醛脫氫酶代謝為乙酸,最後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某些藥物能抑制醛脫氫酶,若與含乙醇的藥物或酒類合用,使乙醛代謝為乙酸受阻,而至乙醛在體內大量積蓄,引起乙醛中毒症狀,如噁心、嘔吐、頭痛、眩暈、出汗、心動過速,血壓下降等,嚴重者可發生乙醛中毒症狀,如神志不清、蛋白尿、肝和心肌損害及呼吸衰竭。這些藥物有:甲硝唑、呋喃唑酮、灰黃黴素、妥拉蘇林、甲磺丁脲、氯磺丙脲、苯乙雙胍、阿的平、氯黴素、酮康唑及某些頭孢菌素類等。所以還應當注意飲酒後12小時內不宜服某些藥物,或者服了藥物12小時內不宜再飲酒。此外,除了上述情況,還有許多藥物,不同程度地會與乙醇相互作用、產生影響,所以飲用養生藥酒,也須注意不宜服用上述藥物。

飲用藥酒的疾病及證候禁忌

由於養生藥酒是以酒泡藥而製成的,除了含有藥物之外,還有酒精成分;凡對酒精有禁忌的各類患者,同樣不宜服用養生藥酒。如急慢性肝炎、肝硬化等肝病患者;急慢性胃炎及消化系統潰瘍患者;高血壓、冠心病、腦卒中、心功能不全患者;肺結核、支氣管炎、呼吸系統疾病患者;急慢性腎病、腎功能不全患者;癲癇、糖尿病、濕疹、蕁麻診、青光眼、骨折、癌症、感冒、發熱性疾病、出血性疾病、痔瘡者,以及對酒精過敏的人都不宜飲用藥酒。否則十分容易誘發和加重病情,嚴重影響身體健康。

飲用養生藥酒的飲食禁忌

藥酒飲服期間,對某些食物不能同時食用,前人稱為“飲酒禁忌”,簡稱“忌口”。具體地講,在藥酒飲用期間,不宜吃與藥酒性質相反或不利於健康的食物。因為各種食物與藥物一樣,都具有不同的性能,要使忌口適宜,必須根據體質和藥酒的性能特點來考慮忌口,這樣才能不致忌得過多、過少或忌錯,而有利於養生藥酒發揮效用,達到養生康復的目的。例如,虛寒體質者,服用仙茅酒、鹿鞭補酒、補腎壯陽酒等溫補的養生藥酒時,不宜食生冷寒涼食物,以免助寒;虛熱體質者,服用天門冬酒、女貞子酒、百補滋陰酒的養生藥酒時,最好不要吃狗肉、辣椒等辛熱、刺激性食物,或溫熱、油膩等助熱食物;在服用定志酒、讀書丸酒等養心安神類藥酒時,不宜吃辛辣、濃茶等刺激和興奮中樞神經的食物;服用含人參類藥酒,如人參酒、雙參酒、參芪酒等時,忌食生蘿蔔、忌飲茶,並不宜與含藜蘆的藥物同用。

總之,藥酒飲服期間的忌口,與藥酒效用的發揮是有密切關係的。要恢復健康,除藥酒的力量外,還須飲食調理得當,在藥酒飲用期間不吃影響藥酒效用的食物,才能更好地達到養生保健的目的。

特殊人群禁忌

在懷孕早期飲酒可能引發胎兒畸形,即使微量的酒精也可直接透過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影響胎兒發育,妊娠飲酒可導致胎兒酒精綜合征的發生,患兒80%以上為小兒畸形,並常有易怒、震顫、聽覺過敏和吸吮反應低下等表現。胎兒酒精綜合征在產前產後皆發育不良,嚴重者可導致流產或死胎。調查表明:孕婦妊娠初期飲酒的危害更大,極易引起胎兒酒精綜合征。即使懷孕前一周內適量飲酒也會抑制胎兒的生長,使新生兒體重顯著減輕。懷孕後期飲酒易致兒童智力低;服用活血化瘀類藥酒可使孕婦血液迴圈加快,具有刺激子宮、反射性引起子宮收縮、導致胎兒官內缺血缺氧,使胎兒發育不良產生畸形,甚引起流產或墮胎。婦女在月經期、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服用藥酒。兒童生長發育尚未成熟,一般也不宜服用。

育齡夫婦忌飲酒過多。急性酒精中毒會抑制性功能,而慢性酒精中毒也可影響性欲,並伴有內分泌功能紊亂,在男性方面表現為血中睾丸酮水準降低,引起性欲減退,精子畸形和陽痿,這是因為酒精嚴重損害了睾丸的間隙細胞,使其不能正常地分泌雄激素和產生精子。如這種受酒精損傷的精子與卵子結合,所發育成形的胎兒出生後智力遲鈍,發育不良,且容易生病。所以育齡夫婦不宜多飲酒,只有患了不孕症和不育症的育齡夫婦可以考慮服用對症的藥酒進行治療。

此外,無論是治療用藥酒,還是養生保健藥酒,由於藥酒的配方組成不同,功能性味有異,所以往往附有服用的注意事項,如外用還是內服,服用的劑量、服用的療程、服用的時間以及服用時的忌口,禁房事等,服用時應當遵守,不能疏忽。家庭自製的養生保健藥酒也應注意。

只有根據上述的要求,合理地使用藥酒,才能避免藥酒的副作用,發揮其優點和特長,達到應有的療效。

陳德興主編,養生藥酒的家庭進補,第二軍醫大學出版社,2011.01,第25-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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