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煎
貝殼類、礦石類藥物,如龜板、鱉甲、代赭石、石決明、生牡蠣、生龍骨、生石膏等,因質堅而難煎出味,應打碎先煎,煮沸10~20分鐘後,再下其他藥物。蘆根、茅根、夏枯草、竹茹等,宜先煎取汁,用其汁代水煎其他藥物。
後下
氣味芳香的藥物,如薄荷、砂仁等,借其揮發油取效的,宜在一般藥物即將煎好時下,煎4~5分鐘即可,以防其有效成分損失。
包煎
為防止煎後藥混濁或減少對消化道、咽喉的不良刺激,某些藥物宜用薄布將藥包好,再放入鍋內煎煮,如赤石脂、滑石、旋複花等。
另燉或另煎
某些貴重藥材,為保存其有效成分,可另燉或另煎。例如,人參隔水燉3小時;羚羊角切成薄片另煎2小時,取汁服,或水磨汁,或研成細末調服。
熔化(烊化)
膠質、黏性大的藥物,如阿膠、鹿角膠、蜂蜜、飴糖等,應先單獨加溫熔化,再加入去渣的藥液中微煮或趁熱攪拌,使之熔化,以免同煎時粘鍋煮焦,影響藥效。
沖服
散劑、丹劑、小丸、自然藥汁、芳香藥物或貴重藥材,以沖服為宜,如牛黃、麝香、沉香末、肉桂末、田七、紫雪丹、六神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