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礙概述

(一)人格障礙的定義

人格是個體認識環境、認識自身與環境發生聯繫的穩定方式。在異常心理學中,人格障礙是一種介於正常人格與心理疾病之間的行為特徵,是指因人格特徵明顯偏離正常而表現出來的異常行為模式和對環境適應不良。其行為傾向的發展沒有明確的起止時間,發展緩慢,極難治療。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作為一種心理疾病,早期也被稱為病態人格(psychopathic personality)或異常人格(anomalous personality)。

人格障礙患者個人的內心體驗與行為特徵在整體上與其社會文化背景期望和接受的範圍明顯偏離,這種偏離或者是認知,或者是情感,或者是控制衝動及滿足個人需要,或者是人際關係等方面的異常偏離,且偏離是廣泛、穩定和長期的。人格障礙有明顯的社會功能障礙,常使自己和他人感到痛苦,並影響正常的人際關係。

(二)人格障礙的成因

大量的研究資料和臨床實踐表明,生物、心理、社會環境等方面因素都會對人格的形成產生影響。目前一般認為,人格障礙是在大腦先天性缺陷的基礎上,遭受環境有害因素(特別是心理與社會因素)的影響形成的。

1.生物遺傳因素

家譜研究的結果發現,人格障礙患者的親屬中,此症的發病率與血緣關係的遠近呈正比,即血緣關係越近,發病率越高。比較同卵雙生子和異卵雙生子人格障礙的發病情況,發現前者發病的一致率更高。即使被收養人很早與親生父母分開,親生父母有人格障礙的,被收養子女有病態人格的比率也較高。

2.神經系統發育因素

神經系統疾病如腦炎、顳葉癲癇及腦外傷等可為人格障礙促發因素。人格障礙患者皮膚電反應活動程度比非人格障礙者低,對靜態和緊張刺激的自主反應程度也比正常人低。人格障礙者缺乏預期的焦慮,因此不容易從經驗中吸取教訓。

3.童年期精神創傷與不合理的教養方式

嬰幼兒時期母愛的剝奪,父母離婚,家庭感情破裂,長輩過分溺愛,不合理的教育常是人格障礙形成的重要原因。而有些家長酗酒,違法亂紀,道德敗壞,常給子女以嚴重的影響,對孩子的人格發展帶來巨大危害,兒童時期的不合理教養也可導致人格的病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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