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知力是指患者對自己精神病狀態認識和判斷的能力。自知力障礙指不能正確認識自身的精神病態,不能區分自己病態性精神活動,病前及其與正常人的區別。臨床上將有無自知力及自知力恢復的程度作為判定病情輕重和疾病好轉程度的重要指標。自知力完整是精神病病情痊愈的重要指標之一。
常見的自知力障礙如下。
自知力缺乏:
患者不能察覺或辨識自己的精神狀態不正常,不能分析和判斷自己既往和現在的表現與體驗中哪些屬於病態,不認為自己有病,更不承認有精神病,因而拒絕治療,是重性精神障礙的重要標誌。常見於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的病情嚴重階段。
自知力部分存在:
病人對部分精神癥狀能夠認識到是不正常的表現,但認識較為膚淺,也不完整,能一定程度地配合治療。常見於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抑鬱症、雙相情感障礙的病情初期與病情恢復期,也見於部分神經症、心因性精神障礙的患者。
自知力恢復:
隨精神癥狀的好轉,患者能夠較具體較深刻地分析認識疾病的具體癥狀,分析和判斷自己既往和現在的表現與體驗中哪些屬於病態,能主動地配合治療。自知力恢復是精神疾病康復的重要指標之一。自知力恢復通常是在患者精神癥狀全部消失後,但也存在兩種特殊情況。一種為患者精神癥狀全部消失,自知力仍舊缺乏或僅部分存在;另一種為患者病情好轉,但仍殘存一些精神癥狀,此時患者自知力已經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