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宣泄法
不良情緒一旦產生,會逐漸堆積,形成「情感勢能」,一旦這種負面情緒達到一定程 度,就會產生心理障礙,導致一系列身心疾病,所以要及時將不良情緒宣泄出去。宣泄的 具體方法有以下幾種。
(1)說出來:當出現心理困惑時,正確的辦法就是找到身邊的親人、同學、朋友或者 是心理醫生,傾訴自己的痛苦,傾訴的過程就是宣泄的過程,說完之後會有一種輕鬆感, 使你心情舒暢。
(2)寫出來:如果一時找不到合適的人傾訴或者不便說出來的時候,可以用寫的方式 進行宣泄,整個寫作的過程就是認知自己情緒的過程,同時也是不良情緒宣泄的過程,寫 作完畢,你的不良情緒全部展現在文字中,心情會逐漸好起來。
(3)哭出來:哭是一種自然的心理保護性反應。當遇到不幸時,不要壓抑內心的痛苦, 通過放聲大哭可以將自己心中的苦水全倒出來,哭可以釋放情感能力,調整心理平衡。在 悲痛欲絕時大哭一場,可使情緒平靜。美國專家威費雷認為,眼淚能把有機體在應激反應 過程中產生的某種毒素排出去,從這個角度上講,遇到該哭的事情忍住不哭,就意味著慢 性中毒。很多人欣賞「男兒有淚不輕彈」,把眼淚當成是軟弱的表現,現在從心理健康的 角度考慮,這種觀念是不可取的。美國精神病學家研究發現,如果女性每月平均哭3~5 次,男性1~4次,他們都會感到哭過之後心情好多了。
(4)喊出來:喊是宣泄的有效方法,能釋放人體內由不良情緒所積累的情感勢能。
干擾抑製法
惡劣的情緒會在人的大腦皮層形成一個興奮灶,從而影響人的身心健康,如果用積極良好的情緒在大腦皮層建立一個新的興奮灶,就會對原來的興奮灶造成干擾和抑制,我們稱之為干擾抑製法。具體方法有以下三種。
(1)樂起來:當憂愁、悲傷、孤獨等不良情緒襲來時,我們可以採取唱歌、跳舞或彈奏樂器等方式讓自己高興起來。俗話說,「笑一笑,十年少」「笑是你嘴邊的一朵花!」笑口常開,青春常在。可見笑對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笑是心理健康的表示,是人情緒狀態最佳的反應,笑能讓人產生信心和力量。笑能使肺部擴張,呼吸量增大,在笑聲中做深呼吸運動,能加強血液循環,促進內分泌活動的增強。
(2)動起來:體育鍛鍊是健腦劑,能協調大腦的興奮或抑制,改善神經系統的功能,對振奮精神和改良不良情緒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忙起來:繁忙的工作和快節奏的生活是干擾、抑制不良情緒的重要途徑。讓學習、工作等有意義的活動占據腦海,驅除不良情緒的困擾。
文飾法
文飾法又稱合理化,是一種用合理的理由和事實來解釋所遭遇的挫折,以減輕或消除 心理困擾的方式。其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1)「找借口」:不少大學生在考試失敗或者做錯事後,往往會找一些原諒自己的理 由,如身體欠佳、任務過重為借口,方法不當則以條件太差、設備不齊為自己開脫。找借 口的人總是企圖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解釋行為,在一群動機中尋找一小部分最動聽、最 高尚的動機來掩蓋內心所不願接受的原因,從而獲得精神上的安慰。
(2)「酸葡萄心理」:在伊索寓言中有個《狐狸與葡萄》的故事,說的是那狐狸本來 是很想得到已經熟透了的葡萄的,它跳起來,未夠高,又跳起來,再跳起來······想吃葡萄 而又跳得不夠高,這也算是一種「挫折」或「心理壓力」了。此時此刻那狐狸該怎麼辦 呢?若是一個勁地跳下去,就是累死也還是跳不夠那葡萄的高度。於是,那狐狸說:「反 正這葡萄是酸的。」言外之意是反正那葡萄也不能吃,即使跳得夠高,摘得到也還是「不 能吃」,這樣,狐狸也就「心安理得」地走開,去尋找其他好吃的食物去了。
寓言深意:寓言中的狐狸遇到「挫折」或「心理壓力」時,採取了一種「歪曲事實」 的消極方法以取得自己的「心理平衡」。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以沖淡內心的慾望,減 少懊喪的情緒。平心而論,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像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被人打時口中 或心中念一句「反正是兒子打老子」,於是也就悠悠然忘卻了皮肉之苦痛。人們不也常采 用「阿Q精神勝利法」來緩解自己的壓力而獲取「心理平衡」嗎?有的同學沒有選上班 幹部,就安慰自己說當幹部事情太多,會耽誤時間,沒有什麼意思;求愛不成,會說對方 相貌平平,非己所求。
(3)「甜檸檬效應」:與「酸葡萄心理」相反,有的人得不到葡萄,而自己只有檸檬, 就說檸檬是甜的。這種不說自己達不到的目標或得不到的東西不好,卻百般強調,凡是自 己認定的較低的目標或自己有的東西都是好的,藉此減輕內心的失落和痛苦的心理現象, 被稱為「甜檸檬效應」。
改變認知法
改變認知法即情緒ABC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埃利斯創建。埃利斯認為:產生情緒 的根源,在於人們對於事件的信念,而並非事件本身。在該情緒理論中,A代表誘發事 件,也就是我們感覺到的存在的事實。B代表個體對誘發事件的看法、解釋、評價等,也 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信念。C代表繼這一事件後,個體所產生的情緒反應和行為結果。一 般情況下,我們心情好或者不好,都覺得是因為發生了什麼事情直接導致的,也就是A直 接導致的C。情緒ABC理論卻告訴我們,事件A只是引發情緒和行為反應的間接原因, 生活事件A與情緒和行為結果C之間,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中間環節B,正是B才導致了 C,即人們的想法才是產生情緒的根源,而並非事件本身。經歷相同的事情,不同的想法 之下,會帶來完全不一樣的情緒和行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