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礙疾病概述

人格障礙(personality disorder)是指那些反映心理活動的特徵,如情感、認知、行為模式或待人方式等,明顯偏離大多數人的範圍,只有當人格特徵變得固定下來且出現適應不良時才會引起有意義的社會功能損害或精神痛苦。ICD10和DSM-V指出人格障礙的人格特徵具有三個要素:第一,早年開始,于童年或青少年期起病;第二,人格的一些方面過於突出或是顯著增強,導致牢固和持久的適應不良;第三,對本人帶來痛苦和貽害周圍。因此人格障礙開始的時間通常都模糊不定,很多人形容起來都會使用「從小就這樣」「很多年了」等詞句,而不會像其他疾病一樣能有一個較為明確的起病時間。人格障礙通常會持續至成年或終身,但部分患者會在成年後通過學習有所改善,但大部分的社會適應不良行為模式都難以糾正,且部分人格障礙患者自身沒有明顯痛苦體驗,行為矯正缺乏動力,更造成行為模式的難以改變。

當然,我們提到的人格障礙是沒有其他因素影響下出現的人格特徵偏離。如果個體明顯受其他因素影響,例如患精神分裂症、雙相情感障礙、腦器質性精神障礙、嚴重軀體疾病、嚴重精神創傷等,造成人格特徵偏離,這種情況稱為人格改變,不在本章討論的範圍。

一、人格障礙流行病學

人格障礙患者多能保持一定的社會功能,輕度人格障礙隱匿性強,因此流行病學調查困難,資料較少,國外Weissman(1993年)以DSM-III為診斷標準,調查結果顯示所有人格障礙終身患病率為10%~13%,Jackson(2000年)和Torgersen(2001年)調查結果顯示人格障礙患病率為2.8%~13%,由此可見人格障礙發病率較高。其中,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病率為2%~10%,其中女性1.2%、男性4.8%,偏執型人格障礙患病率為0.5%~2.5%,強迫型人格障礙患病率為4%,邊緣型人格障礙中病率為1%~2%,分裂樣人格障礙、自戀型人格障礙及迴避型人格障礙發病率均低於1%,除邊緣型人格障礙女性較多見外,其餘類型多為男性多見或男女相當。

二、人格障礙疾病的分類和ICD-10診斷標準

我們先列出適用於所有人格障礙的一般性診斷要點如下,不是由廣泛性大腦損傷或病變以及其他精神科障礙所直接引起的狀況,多在兒童後期或青春期出現,持續到成年並漸漸顯著,一般不在16歲前診斷,符合下述標準:

(1)明顯不協調的態度和行為,通常涉及幾方面的功能,如情感,喚起,衝動控制,知覺與思維方式及與他人交往的方式。

(2)這一異常行為模式是持久的、固定的,並不局限於精神疾患的發作期。

(3)異常行為模式是泛化的,與個人及社會的多種場合不相適應。

(4)上述表現均于童年或青春期出現,延續至成年。

(5)這一障礙會給個人帶來相當大的苦惱,但僅在病程後期才明顯。

(6)這一障礙通常會伴有職業及社交的嚴重問題,但並非絕對如此。對於各種亞型的特點和行為,將在每一亞型中補充描述。

三、人格障礙疾病可能的原因

(一)神經生物學

在遺傳因素方面,美國曾進行雙生子研究,發現在單卵雙生子中人格障礙的一致率大於雙卵雙生子,單卵雙生子的共同犯罪率大於50%,而雙卵雙生子的共同犯罪率低於20%,父母有反社會行為,其子女寄養於無反社會行為家庭,仍有22%左右的個體出現與其父母類似的反社會行為。家族研究發現分裂型人格障礙患者較多出現於有精神分裂症史的家庭中,邊緣型人格障礙家屬中患抑鬱症者較多。上述研究結果表明人格障礙與遺傳因素有關。

神經影像學研究結果發現,分裂型人格障礙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分裂型親屬腦室容積增加,分裂型人格障礙患者顳葉和海馬的容積減少,透明隔腔不正常,額葉多巴胺活動指數降低;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前額葉皮質容積減少,且可能與腦損傷有關;邊緣型人格障礙患者海馬、杏仁核、右前扣帶回、左眶額葉皮質等多個區域容積減少。

神經遞質中內啡肽、5-羥色胺(5-HT)、去甲腎上腺素(NE)、多巴胺(DA)等多種遞質均與攻擊或衝動行為相關。

其餘神經生物學因素還包括較高的睾酮、17-雌二醇和雌酮與攻擊行為有關,血小板單胺氧化酶(MAO)活性低與分裂型人格障礙有關,腦電圖慢波活動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和邊緣型人格障礙有關。

(二)社會心理因素

兒童時期不合理的教養可能導致人格異常,但具體起到多大作用目前仍沒有具體數據。但研究發現幼年與母親分離、父母長時間關係緊張、父母有反社會行為等因素與反社會人格障礙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