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慮症疾病概述

焦慮症(anxiety)以廣泛和持續性焦慮或反覆發作的驚恐不安為主要特徵,常伴有自主神經紊亂、肌肉緊張與運動不安。過去的十幾年中,焦慮症曾被稱為心臟神經官能症、激惹心臟、神經迴圈衰弱、血管運動性神經症、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等,究其原因是因為焦慮症自主神經紊亂的症狀比較明顯,如心慌、氣促、胸悶、全身不適等。目前焦慮症分為廣泛性焦慮障礙(又稱慢性焦慮症,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GAD)與驚恐障礙(又稱急性焦慮症,panic disorder)兩 種主要形式。

焦慮症狀應該包括以下三方面:

  • 第一,與處境不相稱的痛苦情緒體驗,典型形式為沒有確定的客觀物件和具體而固定的觀念內容的提心吊膽和恐懼。
  • 第二,精神運動性不安:病人坐立不安,來回走動甚至奔跑喊叫,也可以表現為不自主的震顫或發抖。
  • 第三,伴有身體不適感的植物神經功能障礙。

焦慮障礙屬於常見的精神障礙之一,其患病率高,疾病負擔重,而且焦慮障礙常與其他精神障礙如抑鬱症、酒精濫用或依賴等合併存在,各種焦慮障礙也可能共同存在,使診斷和治療更為困難。

焦慮障礙的預後很大程度上與個體素質和臨床型別有關。經恰當的治療,多數患者可在半年內好轉。病程長短、症狀輕重、病前社會適應能力是否完好、有無刺激因素、個體有無缺陷均可作為預後的參考因素,尤其是對於廣泛性焦慮患者,需要長期治療以預防發作。

一、焦慮症流行病學

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包括我國在內的28個國家進行了世界精神衛生調查(WMHS)及跨文化研究,從完成該研究的美國、加拿大、挪威、德國、澳大利亞等西方國家的14項流行病學研究中發現,人群中焦慮障礙終身患病率為13.6%~28.8%。其中,美國焦慮障礙終身患病率為28.7%,年患病率為19.3%;德國焦慮障礙終身患病率和年患病率分別為14.4%和9.3%;加拿大焦慮障礙的年患病率為12.4%;澳大利亞年患病率為5.6%。但是在我國焦慮症始終未受到足夠重視。直到1981年,我國的分類方案才將焦慮症單獨列出。據1982年全國12個地區流行病學調查統計,我國焦慮症的患病率為1.48‰,國外則報告為5‰左右,差異較大。在神經症專科門診中,焦慮症狀佔神經症總數的16.8%(長沙,1989)。

焦慮症的發病年齡通常較早,80%~90%在35歲以前發病,其發病高峰年齡是10~25歲。

二、焦慮症疾病分類和ICD-10診斷標準

各分類系統對焦慮障礙概念的分類不盡相同。在《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CCMD-3)中,焦慮障礙包括驚恐障礙和廣泛性焦慮障礙。《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第10版(ICD-10)中,將焦慮障礙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恐怖性焦慮障礙(又稱恐懼症),包括廣場恐怖、社交恐怖、特定的(孤立的)恐怖;另一類是其他焦慮障礙,包括驚恐障礙、廣泛性焦慮障礙、混合性焦慮障礙和抑鬱障礙等。在ICD-10中驚恐障礙作為獨立的診斷單元首次出現。美國《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4版(DSM-IV)中的焦慮障礙所涵蓋的種類最多,既包括ICD—10中焦慮障礙分類中除焦慮抑鬱混合狀態外的全部病種,還包括強迫障礙、急性應激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和軀體疾病或物質應用所致焦慮障礙等。

三、焦慮症疾病可能的原因

(一)遺傳因素

焦慮症的發病與機體的素質有密切關係。單卵雙生子的同病率為35%,高於其他的全部神經症。女性的患病率高於男性,可能提示焦慮症與性別相關的遺傳因素有關。

(二)生物學因素

研究發現,焦慮症與體內去甲腎上腺素的作用、5—羥色胺的作用、γ—氨基丁酸的作用、乳酸鹽的作用、腦內苯二氮卓受體有直接相關。神經影像學提示:廣泛性焦慮障礙的青少年杏仁核體積增大,前額葉背內側體積也增大;杏仁核、前扣帶回和前額葉背內側活動增加,並與焦慮的嚴重程度正相關。而前額葉背外側活動性對下降。

(三)心理因素

行為主義理論認為,焦慮是對某些環境刺激的恐懼而形成的一種條件反射。心理動力學理論認為,焦慮源於內在的心理衝突,是童年或少年期被壓抑在潛意識中的衝突在成年後被啟用,從而形成焦慮。在臨床上,一些焦慮障礙的患者病前有應激性生活事件,特別是威脅性事件更容易導致焦慮發作。近來的研究顯示童年時期發展的不安全的依戀關係、對照料者的矛盾情感、父母的過度保護、被虐待和威脅、與養育者過多分離均可能是焦慮產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