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以源於自我的強迫思維 和/或強迫行為為特徵的一種疾病。強迫思維是以刻板的形式反覆進入患者頭腦中的觀念、表象或衝動,它們幾乎總是令人痛苦的(因為內容為暴力、猥褻方面的,或僅僅因為患者認為其內容毫無意義)。患者往往試圖抵制,但不成功。然而,雖然這些思維並非自願且令人反感,但是患者認為它是屬於自己的。強迫動作或儀式是一再出現的刻板行為。從根本上講,這些行為既不能給人以愉快,也無助於完成有意義的任務。患者常將其視為能防範某些客觀上不大可能的事件,
且他們認為事件對患者有害或者是患者造成的危害事件。這種行為通常被患者認為是無意義的或無效的,且反覆企圖加以抵抗。在病程漫長的病例中,抵抗可能十分微弱,往往存在植物性焦慮症狀;不過,不伴明顯植物神經興奮的內在緊張或心理緊張的痛苦感也常見。強迫症狀,特別是強迫思維,與抑鬱有密切關係。有強迫障礙的人常存在抑鬱症狀,患者複發性抑鬱障礙的人在抑鬱發作時也可有強迫思維。無論在哪種情況下,抑鬱症狀的加重或減輕一般會伴有強迫症狀嚴重度的平行變化。
強迫症男女患病率沒有差異,但在疾病表現形式上略有不同,女性患者中強迫性清潔和洗滌較多,而男性患者中與性內容相關症狀、“魔力數字”或強迫遲緩症狀更為常見。強迫症的症狀怪異和多變,強迫症患者對藥物及心理治療反應不良或牴觸,都會讓醫生對強迫症的診斷和治療感到困惑和棘手。
強迫症的特點如下:
- 第一,病人體驗到思想或內在驅使是他自己的,是他主觀活動的產物,但他有受強迫的體驗。
- 第二,主觀上感到必須加以意識的抵抗,存在強烈的心理衝突,這種反強迫與自我強迫是同時出現的。
- 第三,有症狀自知力,即病人感到這是不正常的,甚至是病態的,至少病人希望能消除強迫症。
一、強迫症流行病學
世界範圍內報道的強迫障礙終身患病率為0.8%~0.3%,介於焦慮障礙/抑鬱障礙(5%~10% )與精神病性障礙(1%)之間。西方國家比較高,如加拿大終身患病率為1.6%~3.0%;美國終身患病率為2.3%;英國時點患病率為1.1%。在5~18歲不同年齡段兒童中的終身患病率和時點患病率分別為0.53%~3.56%和0.17%~4.0%。國內報道的強迫症患病率總體上低於多數西方國家,時點患病率為0.10%~0.30%,終身患病率為0.26%~0.32%。多數研究發現,患病率女性高於男性。各年齡組患病率比較,16~34歲組最高,隨年齡增長,患病率有所降低。青年患病率為老年人的2倍。國外研究報道,城市人群的強迫症患病率高於農村,但國內研究未發現城鄉患病率的差異。各個國家研究報道平均發病年齡19~35歲。也有資料顯示,至少1/3的強迫症起病在15歲以前。56%~83%的強迫症至少共患一種其他精神障礙,美國共病調查資料顯示,終身共病率高達90%,兒童青少年患者中有48%的共病率。最常見的共患疾病是抑鬱障礙和焦慮障礙。同時很多軀體疾病如亨廷頓病、腦炎後帕金森綜合徵、一氧化碳中毒、額葉損傷等疾病,也可以伴發強迫症狀。強迫症可能與其損傷前額葉、尾狀核、蒼白球等部位有關,而這些腦區是構成強迫症狀神經環路的重要成分。
由於研究方法的限制,強迫症患者的病程資料很難獲得,研究差異很大。在一個長達40年的隨訪研究中,83%的患者強迫症狀獲得改善,痊癒和亞臨床痊癒率為48%,其中1/3的患者在最初幾年的首次隨訪中獲得痊癒。
二、強迫症疾病分類和ICD-10診斷標準
美國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皿II版(DSM-III)、DSM-III修訂版(DSM-III-R)和DSM-IV,將強迫症歸類於焦慮障礙譜中,命名為強迫性焦慮障礙;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ICD-10)將強迫症歸類於“神經症、應激相關障礙和軀體形式障礙”內,命名為“強迫障礙”。在2013年出版的DSM-V中,強迫症從焦慮障礙中被分離出來,與其他幾種疾病一起,組成了一個獨立的疾病分類即“強迫及相關障礙”。強迫及相關障礙包括強迫症、軀體變形障礙、拔毛症。囤積障礙和抓痕障礙是兩個新的疾病診斷。
三、強迫症疾病可能的原因
(一)遺傳因素
多個家系研究結果發現,強迫症先症者的一級親屬中,強迫症的患病率平均為12%(父母親的患病率平均為5.6%,同胞為10.1%,子女為12.8%),明顯高於普通人群的患病率(2.0%),提示強迫症呈家族遺傳性。同卵雙生子研究少見,一項研究表明同卵雙生子的同病率為65%~85%,而雙卵雙生則為15%~45%。
(二)生物學因素
強迫症的神經生化因素研究得比較多,主要圍繞5-HT、DA和穀氨酸三個系統的假說開展。其中5-HT系統功能異常是強迫症發病機制中最為公認的假說之一。支援這一假說的直接證據來自於SSRIs可有效治療強迫症。
眶額皮質一紋狀體一丘腦環路,近年來被發現與強迫症的病理生理機制密切
相關。眶額皮質一紋狀體一丘腦環路主要包括眶額皮質、前扣帶回、紋狀體和丘腦。多項研究發現,強迫症患者的雙側眶額葉皮質體積明顯減小,厚度改變,且體積減小程度和強迫症狀的嚴重程度呈負相關。
(三)社會心理因素
精神分析理論認為,強迫障礙是人格發展固著於強迫性格,焦慮情緒透過防禦機制而形成強迫症狀。行為主義認為,在疾病的第一階段,有非特異性情境引起焦慮,為減輕焦慮而產生逃避或逃避反應,表現為強迫性儀式行為,這是經典條件反射。在疾病的第二階段中強迫行為被強化,並泛化到中性情景中,形成操作性條件反射。認知理論認為,強迫症患者形成了三個主要的功能失調性信念:責任感和對威脅的過度估計,完美主義和對不確定的無法容忍,重要性和對想法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