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臨床描述

一、強迫思維臨床描述

(一)強迫懷疑或擔心

擔心已經做好的事情沒有做好、懷疑被傳染上了某種疾病、說了粗話、因為自己說錯話而被人誤會等。

(二)強迫回憶

反覆回憶經歷過的事情、聽過的音樂、說過的話、看過的場面,甚至連童年時與人發生口角、打鬥欺辱等情景也反覆思考。在回憶時如果被外界因素打斷,就必須從頭開始回憶,因怕人打擾自己的回憶而情緒煩躁。

(三)強迫性窮思竭慮

思維反覆糾纏在一些缺乏實際意義的問題上不能擺脫,如沉溺於“為什麼把人稱人,而不把狗稱為人”的問題中。

(四)強迫性對立觀念

反覆思考兩種對立的觀念,如“好”與“壞”,“美”與“醜”。

二、強迫意向(或強迫衝動)的臨床描述

患者感到有一種衝動要去做某種違背自己心願的事情。如有的患者站在陽臺上就有往下跳的衝動,抱著自己的孩子就想往地上摔。患者不會真的去做,也知道這種想法是非理性的,但是這種衝動不斷出現,欲罷不能。

三、強迫行為的臨床描述

(一)強迫檢查

做事情總不放心,反覆檢查,怕家中出問題或遭到不幸,從而特別焦慮。反覆檢查書包和文具是否帶好、作業是否做對了、口袋中錢是否還在、門窗是否關好了、腳踏車是否鎖上等。反覆清理雜物、擦桌子。睡覺時,反覆檢查衣服鞋襪是否放得整整齊齊等。

(二)強迫清潔

走路、到公共場所總是謹小慎微,唯恐衣服和身體粘上汙物。反覆洗手、洗衣物、消毒傢俱、刷牙等。

(三)強迫性儀式動作

做一系列的動作,這些動作往往與“好”“壞”或“某些特殊意義的事物”聯絡在一起,在這類動作做完之前被打斷則要重新來做,直到認為滿意了才停止。某患者寬衣解帶有一定程式,結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有時程式會被打亂,於是患者便失眠,一定要偷偷起床,穿好衣服,重新按照程式脫衣,才能安然入睡。

(四)強迫計數

如見到路燈、樹、電線杆、臺階或窗戶格等就控制不住地反覆地數,甚至路過的車輛和行人也要不停地數,常常耗費了時間、耽誤了正事,為此痛苦不堪。(五)強迫表象

患者腦子反覆出現某種圖案、線條、符號,這些視覺表象常常比較固定、單一,不僅沒有意義而且不受患者控制,揮之不去,尤其在需要集中注意時更明顯,十分痛苦。患者不伴有其他精神症狀,不同於精神分裂症的幻覺。

強迫症患者通常能認識到強迫思維與行為表現都是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並且也認為是不合理或過分的,但難以剋制和放棄,併為此而苦惱、焦慮或痛苦不堪。不過,在兒童和少年強迫症患者中,這種痛苦、焦慮卻可以不明顯,甚至並不認為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