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收復和開發

連橫《臺灣通史·開辟紀》說:「歷更五代,終及兩宋,中原板蕩,戰爭未息,漳、泉邊民漸來臺灣,而以北港為互市之口,故臺灣舊志有臺灣一名北港之語」。到了元代「澎湖居民日多,已有一千六百余人,貿易至者歲常數十艘,為泉外府。至元中,乃設巡檢司,隸同安」。明朝「天啟元年,海澄人顏思齊率其黨人居臺灣,鄭芝龍附之,事在其傳,于是漳、泉人至者日多,辟土田,建部落,以鎮撫土番,而番亦無猜焉」1。明代黃宗羲《賜姓始末》云:「崇年間福建大旱,巡撫熊文燦建議鄭芝龍招納漳、泉災民,招饑民數萬人,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用海舶載至臺灣,令其芟舍,開墾荒土」2
荷蘭殖民統治時代的臺灣,一般估計有三四萬漢人。鄭成功收復臺灣之后,鄭氏父子所攜兵士及眷口就有3萬多人,其后又陸續接納閩南、粵東的移民。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清政府在臺灣設一府三縣,隸屬福建。當時臺灣人口,據連橫分析,已近20萬人。乾隆初又下詔準許居臺閩人攜卷人臺同住。此后閩人赴臺急劇增加,到嘉慶十六年(1811年),有司匯報全臺民戶,計有241217戶,不算少數民族在內,男女大小共有2003861口3。這時臺灣的開發已經達到相當的規模。

  1. 連橫:《臺灣通史》(上),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5-9頁。 ↩︎
  2. 《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4頁。 ↩︎
  3. 連橫:《臺灣通史》(上),第114-117頁。 ↩︎

李如龙著,福建方言与文化,福建人民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2022.03,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