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的形成原理分析

從心理學範疇出發,夢作為一種心理學現象,是由人的各種心理活動結合內外環境刺激綜合作用而成。如果借用弗洛伊德的提法,夢是包括弗洛伊德所說的意識、潛意識等綜合作用形成的。但與弗洛伊德不同的是,筆者認為夢不是潛意識活動單獨作用的,而是在大多數夢中起主導作用,意識活動也參與其中,並起監控作用,有時甚至起主導作用。

讀者可能覺得筆者是個「和事佬」,不過是把弗洛伊德理論折中一下提出罷了。其實,通過分析可以看出其區別,那就是意識活動在夢中也起相當重要的作用。至於意識活動與潛意識活動的相互作用關係,可以用中醫的陰陽學說來闡明。之所以用陰陽學說與弗洛伊德的心理分層理論掛鉤,也許是由於筆者的職業習慣吧。通過筆者下文的分析,讀者可能會覺得有一定道理。

其實,陰陽學說不僅僅局限於中醫學,它是中國古代智慧的結晶,是在古人對自然萬物的觀察、理解、感悟的基礎上,對其發生原因、組成方式、存在方式、發展趨勢等作出的高度概括總結,是一種科學的思想方法。可以說,中國古代大部分學科的理論體系都是建立在陰陽學說基礎上,或通過陰陽學說論證、發展的。中醫學也是陰陽學說與古人醫學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即以陰陽的對立與統一、消長與互化的觀點,說明人體內部各種功能和(或)臟腑組織之間的關係,以及人與外界各種事物之間的關係,並概括醫學領域裡的一系列問題。早在2000多年前,陰陽學說已經形成並已經相當系統和完善。如中醫最早的經典著作《黃帝內經》中就系統論述了陰陽學說,其中載有:「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陰平陽秘,精神乃至。」

關於陰陽屬性的理解,一般是通過形容來表達的。如凡具有功能性的、明顯的、主動的、外嚮的、溫熱的、活動的、興奮的、強壯的、明亮的、無形的、輕的、在上的、向上的、在外的、增長的、功能亢進的等特性的均屬陽性;凡具有物質性的、隱晦的、被動的、內嚮的、寒涼的、靜止的、抑制的、衰弱的、晦暗的、有形的、重的、在下的、在內的、向下的、減退的、功能衰減的等特性的均屬陰性。

陰陽是個對立統一的概念,是對事物屬性和發展趨勢的高度概括。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事物均可用陰陽二性作為代名詞以比喻、推演。總的運用要領就是要注意整體性和動態平衡性。所謂整體性,是指陰陽代表了事物的一體兩面,二者不可分割而獨立存在;表面上看二者是對立的,實際二者是互依、互根的關係,即二者互相依存、互相補充、互相轉化。由此可知,陰陽只是一種相對概念,不是絕對的,並且由於這種相對性,陰陽的劃分可以無限分割或擴展,如同古人所說的其大無外,其小無內。比如一個物體,在其所處的大環境中可能為陰性或陽性,而其自身又可被分出陰陽兩面。就像一塊磁鐵,在N、S兩極,如果把它切成兩塊後,又會各自分出N、S兩極;如果把它放在更大的磁鐵上,又會成為那塊大磁鐵的N極或S極的一部分。至於動態平衡性,是指各種個體都是在不斷運動中取得自身和相互間的相對平衡,以保證自身的正常存在和運行。這種平衡是通過互相消長、互相轉化而達成的。可能這種動態過程轉瞬即逝或極為漫長,以至不能被人類感官察覺,但這種動態是肯定存在的。只有理解了整體、動態平衡的原則,才能正確運用陰陽學說。

基於陰陽學說,可以認為任何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中,都應該存在至少一對性質和發展趨勢相對應的基礎組成成分,人的精神活動也應該如此。筆者正是運用了弗洛伊德關於意識和潛意識的提法,來代表這對組成精神活動的基礎成分。首先,潛意識與意識是統一於人的精神活動這個整體中的,二者不可分割。其次,二者各有所主,存在著對立的關係。意識活動在覺醒狀態時支配人的思維言行,顯而易見,意識活動較之潛意識是屬陽性的;潛意識活動總是在人覺醒時悄悄地、不為人察覺地影響人的思維言行,在支配人的思維方面起次要作用,而在夜間睡夢中起著主要支配作用,故相對於意識是屬陰性的。二者看似矛盾,實際是互相依存、互相消長轉化的、缺一不可。無論是覺醒或睡夢中,二者都是共同作用,只是覺醒時意識活動占相對主要的地位,睡夢中潛意識占相對主要的地位罷了。再者,基於陰陽學說的整體動態平衡觀,可以認為覺醒狀態的心理(陽)與睡夢中的心理(陰)也應該存在著既對立又互補互根的關係。

弗洛伊德認為夢是被抑制慾望的滿足。榮格認為夢能啟迪智慧,是潛意識在努力使整個心靈趨于和諧。這兩種看法都印證了潛意識與意識的互補、互根的關係。然而,二位老先生的理論都偏於潛意識對意識的補充作用。如弗洛伊德理論說明潛意識彌補了意識所不能做到的;榮格理論說明潛意識彌補了意識所沒有想到的。筆者覺得除了這種互補關係外,二者還有對立關係,即對抗、消長關係的存在,所以,對立、統一這兩種關係都不能偏廢。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夢的形成是睡眠中潛意識活動與意識活動之間相互作用而成的一種接近平衡的狀態。這種睡眠中的心理平衡與清醒狀態的心理平衡不是同一種平衡,而是并列關係,二者之間還存在著互根、互補、對立、消長、互化的相互作用。筆者之所以如此說,是考慮到清醒狀態下,以意識活動為主導的心理活動受自然規律、社會規則的約束太多,為了達到平衡,常常只能通過潛抑、轉移等方法,把慾望壓入潛意識中;而睡夢中以潛意識活動為主導的心理活動,由於受到的約束較少,對於心理、生理上的需求和壓抑,常常通過直接或間接釋放的方式來達到平衡。由於二者達到平衡的方式不同,故而既可能一致也可能對立。實際的感受也能證實筆者的判斷,如有的夢境使做夢者在夢中感到非常舒服、爽快和滿意,可是夢醒之後,回想起來卻感到內疚、害怕、焦慮或羞愧;有的夢境使做夢者在夢中有莫名其妙的感受或經歷,而做夢者醒後回味時卻受到啟發或感到愉悅。

以上是關於夢形成原因的探討。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會在夢中出現逼真鮮活的景象呢?而且,很多景象根本沒有經歷過,怎麼會出現在夢中呢?筆者認為,這與人腦處理資訊的方法有關。許多這方面的研究都證明,人們每天實際接收到的資訊遠比其察覺到的資訊要多得多。只不過,大腦處理這些資訊時把它認為不重要的事物作了刪除或淡化,只留下它認為重要的內容反映到意識活動中。比如我們專心注意某個物體時,其周圍的事物就變得相對模糊,甚至熟視無睹。又如我們到一個花園裡看花,你可能只欣賞一盆月季枝頭的一朵花,其他的花草樹木及景物均被忽略了,將來回憶這次遊玩時可能只想起那朵被欣賞的花,其他的全無印象。可是當你再次來到那個花園時,只要景物的位置沒有改變,你還能找到那盆花。這裡有個問題,就是雖然印象里只有那枝花,但游者在找花的過程中,已經使用其他景物作了參照物。這說明那些忽略的景物還是在第一次遊玩時就已經留在游者的腦海中了。這就是潛意識的作用。也就是說,中樞系統處理資訊時,把那些它認為不必要的內容「丟棄」在潛意識中,潛意識中儲存的內容不只是童年的記憶,被抑制的痛苦、秘密、怨恨、愛······以及某些原始的慾望,還有許多被中樞系統篩選掉的「多餘的資訊」和「不重要的思想」,在夢中卻能夠成為演出的道具甚至是主體。在睡夢中,潛意識把各種資訊(也包括清醒時丟在潛意識中的「廢棄物」)進行整理,重新編排演繹,並在夢中重現。對於潛意識認為重要的內容,可以按照夢中的心理需求或其推測的發展趨勢預演一遍,為做夢者提供參考。比如有些疾病由於痛覺、壓迫等癥狀不明顯而被忽略,可是由於體內其他感受器的存在,中樞系統仍能收集到疾病早期的信號,並儲存在潛意識中。在做夢時就可能出現與發病部位有關的情景、動作或癥狀、體征等,就像前文提到的不同部位的疾病引起不同的夢境,甚至還可能夢到去醫院看病等。如果此類夢境反復出現,那麼做夢者應想到該部位是否有病,並要給予一定重視。然而,當夢的象徵手法不被做夢者理解,或者夢中景象與現實存在衝突時,就可能給做夢者造成心理負擔,使做夢者產生焦慮不安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