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家庭暴力?類型、現狀、未來趨勢

家庭暴力(domestic/family violence,DV/FV),指基於共同家庭 生活,行為人對其家庭成員實施暴力而對他們身體和精神上造成傷害的行為。家庭暴力不僅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精神衛生和公共衛生問題。

國際上對家庭暴力的定義是發生在有撫養關係的家庭內,表現為重複發生的人身虐待,並伴隨精神折磨、忽視基本需要和性騷擾等使受害者遭到嚴重傷害的行為。而我國對家庭暴力的定義是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

家庭暴力行為具有違法性,甚至刑事司法性,會給受害人帶來持續的傷害,但是家庭暴力的特殊性表現在:

物件的特定性: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是婦女、兒童和老人

行為的隱蔽性:家庭暴力一般發生在家庭內部,發生時大都無目擊證人,並伴隨某些傳統思想(如“家醜不可外揚”)的影響,很少被外人知曉,可稱之為“悄悄的犯罪”。

違法犯罪過程的迴圈性和持續性:家庭暴力隱蔽性的特點,使其得不到及時有效的阻止或疏導,往往呈現迴圈性和持續性。家庭暴力的類型

依據表現形式,家庭暴力劃分為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及性暴力。

身體暴力指施暴人對被害人身體直接的暴力行為,如毆打、推搡、打耳光、腳踢、使用工具等,也包括對被害人身體間接的暴力行為,如不對有病的家人進行醫治等。

精神暴力指施暴人出於精神控制的需要,採用威脅、恐嚇、騷擾、羞辱、貶低人格、精神折磨等手段對被害人的心理和精神施加影響的行為。也有學者將經濟限制、無端猜忌,甚至嘮叨等也稱作精神暴力,並認為這是深層次的精神暴力。

性暴力指施暴人故意傷害、摧殘被害人性器官,或強迫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等。

以施暴的個體性別為標準,家庭暴力犯罪區分為男性暴力犯罪和女性暴力犯罪。

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男性是施暴的主宰者,女性在家庭暴力中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但是女性作為施暴者的家庭暴力犯罪正呈現上升的趨勢。由於女性角色的特殊性,其實施的暴力犯罪具有較大的隱蔽性,帶來的社會危害也是非常大的。女性實施暴力犯罪最重要的原因是家庭暴力,其次是鄰裡關係不和,以及暴力文化、貪圖財物等的影響。

以暴力的受害者為標準,家庭暴力劃分為配偶家庭暴力、兒童家庭暴力、老人家庭暴力三種類型。

配偶家庭暴力指配偶一方遭受另一方的言語、身體和性暴力傷害。配偶暴力使婦女和兒童深受其害,它不僅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權,而且

破壞了家庭團結和社會穩定,往往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女性犯罪

人由被害人到犯罪人的“惡逆變”已成為女性犯罪的重要特點之一。2007年,遼寧進行的一項針對女性犯罪的調查發現,50%的女性犯罪是由於家庭暴力引起的,其中造成重傷害的女性犯罪中,80%的案件是由家庭暴力引起的。2005年,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對在押的全部女性犯罪嫌疑人進行調查發現,逮捕前她們遭受過家庭暴力的比率是35.7%。

兒童家庭暴力指父母或者家庭成員對兒童施加身體傷害、精神傷害、性虐待。它會導致兒童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傷害。在近二三十年中,多數國家的兒童家庭暴力呈現出日趨嚴重的態勢。

老人家庭暴力指施暴人引起家庭中老人生理和心理傷害、恐懼和不安的言行,如毆打、恐嚇、拒絕贍養或者照顧不當等。近年來,較多的國家中老人家庭暴力呈現逐年上升的態勢。

家庭暴力的現狀

配偶暴力是家庭暴力的主流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發佈的《全球暴力與健康報告》(World Report on Violence and Health)稱: 家庭暴力可發生於任何種族和任何社會階層,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均會發生。

西方國家對家庭暴力的研究較早。1975年美國進行的第一次全國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28%的婦女曾遭受過家庭暴力。2001年英國調查資料表明,近35%的婦女遭受過丈夫或者同居男性伴侶至少一次的

暴力。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婦女健康中心對8771名婦女進行了調查,發現在5年內遭受過人身自由限制的婦女占17%,其中遭受精神暴力的婦女占27.1%,遭受重度軀體暴力的婦女占7.3%。

兒童家庭暴力日趨嚴重

安德森(R.Anderson)和托利弗(E.Taliaferro)1998年進行的一 項調查研究顯示,美國每年約有200萬名兒童遭受虐待,其中16.9萬名兒童遭受到嚴重的身體暴力。漢亞(L.Hanyay)對加拿大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現狀調查的結果顯示,男童和女童遭受軀體虐待的發生率分別為15%和25%,遭受性虐待的發生率分別為5%和25%。

根據美國衛生部2003年統計,兒童被害者中有60%受到忽視,約20%受到身體虐待,約10%受到了性虐待,另外,8%受到情感虐待,但實際上,許多情感虐待案件可能根本未被報告。2006年桑(D.K.Soon)等人根據兒童受虐程度將兒童虐待分為重度身體虐待、中度身體虐待和情感虐待,並對5141名中學生遭受兒童虐待的發生率進行了回顧性調查,結果發現童年期遭受反復重度身體虐待的報告率為8.0%,遭受反復中度虐待的報告率為18.6%,遭受反復情感虐待的報告率為14.4%。兒童家庭暴力受到年齡、性別等人口學變數的影響,在兒童虐待案中,3歲和3歲以下兒童受害比例最高,隨著年齡的增加,比例會下降。男孩和女孩受到的忽視、身體虐待和情感虐待大致相同,但女孩遭受情感虐待的可能性是男孩的4倍。

老人家庭暴力逐年上升

隨著全球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老人家庭暴力的發生率也逐年上升。2011年對5777位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受虐發生率調查顯示,約

10%的老年人經歷了各種形式的虐待,其中虐待形式比例較高的是經濟虐待和忽視,發生率分別為5.2%和5.1%。拉波紮(K.A.Rapoza)通過對76起老人家庭暴力的發生類型和特點的性質研究,按照暴力的嚴重程度將其分為嚴重、中度和輕微暴力,結果發現:老年人遭受嚴重暴力中以軀體虐待和忽視為主;中度暴力以精神虐待最為常見;輕微暴力以精神虐待和忽視最為常見。

家庭暴力對兒童的影響

依據兒童是否直接成為被施暴的對象,探討家庭暴力對兒童的影響分為兩種情況:家庭暴力對兒童的影響;目睹家庭暴力對兒童的影響。

家庭暴力對兒童的影響

  • ·行為影響:高攻擊性。
  • ·人格特質形成的影響:攻擊性人格。
  • ·對人格障礙形成的影響:焦慮障礙與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傾向。
  • ·對社會資訊加工能力造成破壞。
  • ·增加青少年違法犯罪風險。目睹家庭暴力對兒童的影響
  • ·誘發認知發展障礙。
  • ·導致人格障礙。
  • ·形成人際交往障礙。
  • ·增加青少年違法犯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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