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戰後英國對巴勒斯坦的委任統治

大戰結束時的巴勒斯坦

《貝爾福宣言》發表後不到一個月,英軍就在艾倫比將軍的率領下從埃及攻入巴勒斯坦,並於1917年12月占領了耶路撒冷。1918年10月,奧斯曼帝國向協約國投降。此後,巴勒斯坦就完全處於英國的軍事占領之下。

大戰期間,當地大批阿拉伯人和猶太人都被迫捲入了戰爭,土地、糧食、牲畜被徵用。經過戰爭破壞的巴勒斯坦,生產停頓,饑荒蔓延,疾病流行,人口銳減,一片凋零。英軍為了鞏固其對巴勒斯坦的占領,用英文、阿拉伯文和希伯來文發佈告示,以恢復秩序,安定人心。此外,英國軍事當局還採取了一些措施,一方面緩和當地阿拉伯人的敵對情緒,另一方面也鼓勵猶太人移入。

1918年3月,以魏茲曼為首的猶太復國主義代表團來到巴勒斯坦,建立了當地的猶太復國主義委員會。該委員會是世界猶太復國主義組織在巴勒斯坦的代理機構,主要負責當地猶太社團與英國當局的聯繫。7月,猶太人在炮火轟鳴聲中為坐落在東耶路撒冷的斯科普斯山上的希伯來大學舉行了奠基禮,猶太社團領導人、英軍艾倫比將軍及當地的各宗教社團的代表也應邀出席了儀式,魏茲曼發表了一個簡短的演說,稱希伯來大學將成為「猶太精神文明發展的中心」。

1918年6月,魏茲曼在巴勒斯坦南端的亞喀巴同麥加謝里夫海珊之子、阿拉伯人的代表費薩爾舉行了一次會晤。魏茲曼表示願意同阿拉伯方面合作,並希望阿拉伯人對猶太復國主義運動也給予支持。後在英國的撮合下,魏茲曼與費薩爾達成了一項相互諒解的協議,猶太復國主義運動方面表示支持建立一個以哈希姆家族為首的阿拉伯國家,並保證幫助阿拉伯人發展經濟,費薩爾則表示願意接受《貝爾福宣言》,同意猶太人移居巴勒斯坦。但由於阿拉伯民族主義者的反對,以及後來費薩爾在敘利亞被法國打敗,設想中的哈希姆阿拉伯王國沒有建立起來,這項協議也成了一紙空文。

英國委任統治的建立

在1919年1—6月召開的巴黎和會上,猶太復國主義者和阿拉伯人都派出了自己的代表團。由於英國、美國以及猶太復國主義者的積極活動,《貝爾福宣言》的原則在和會上得到確認,並體現在有關的文件中。原先法國一直反對英國獨占巴勒斯坦,要求對巴勒斯坦實行國際共管。但大戰後法國受到了削弱,當英國默認其對敘利亞的占領後,它也就不再堅持要求對巴勒斯坦實行國際共管。1920年4月在聖雷莫召開的協約國高層會議上,正式決定由英國對巴勒斯坦、伊拉克實行委任統治,由法國對敘利亞實行委任統治。當年7月,英國政府任命英籍猶太人、資深政治家赫伯特·塞繆爾為首任駐巴勒斯坦高級專員。

英國為了便于巴勒斯坦的統治,決定對其實行分而治之。1921年3月,英國當局以約旦河為界,將巴勒斯坦一分為二,約旦河以西仍稱巴勒斯坦,由英國高級專員直接統治;約旦河以東稱為「外約旦埃米爾國」,由麥加謝里夫的次子阿卜杜拉任國王。英國把這種安排作為對哈希姆家族與英國合作的一種報酬,也是安撫阿拉伯民族主義者的一種手段。但實際上,英國仍完全控制著外約旦的一切事務,英國駐巴勒斯坦高級專員兼管外約旦事務,同時英國每年向外約旦提供一定的財政援助。

1922年7月,國際聯盟正式批准英國對巴勒斯坦、外約旦和伊拉克的委任統治,並向英國政府頒發了委任統治書。所謂委任統治,實際就是一種殖民統治,因為根據國聯規定:它是將受統治地區人民的保護權「委託給先進國家」,由委任統治國給予「行政之指導和幫助」,「委任統治國享有立法和行政全權。」

國聯委任書還根據《貝爾福宣言》的精神,明確規定英國委任統治當局應支持猶太人在巴勒斯坦建立「民族家園」,要求它「為猶太移民入境提供便利」。同時,國聯還作出決定,關於建立猶太民族家園規定不適用於約旦河以東的地區。塞繆爾到任後,即採取了一系列鼓勵猶太人移入的措施,如頒布新的移民法,增加猶太移民的人數配額等。新移民法雖然規定移居巴勒斯坦的猶太人必須擁有一定數額的財產,但這一規定其實並不會妨礙猶太人的移入,因為一是限額較低,二是一些貧困的猶太家庭可以從猶太復國主義組織獲得幫助。實際上,這一要求還有利於猶太移民的安置定居,也利於巴勒斯坦猶太社團的發展。

第三、第四次阿里亞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猶太人移居巴勒斯坦的「阿里亞」運動暫時停止了。1918年11月大戰剛結束,猶太人向巴勒斯坦的移民運動便又立即開始了,並很快出了一個小高潮。一批又一批猶太人從東歐等地出發,到東南歐後再乘船來到巴勒斯坦。僅在1919年一年裡,到達巴勒斯坦的移民就達7,000多人。從1919年到1923年,平均每年的移民都有8,000多人,三年共有大約3.5萬猶太人移入巴勒斯坦。一戰後的這一次移民小高潮被稱為第三次阿里亞。

第三次阿里亞來到的這批移民的特點是普遍比較年輕,受社會主義思想的影響較深。他們大多數人都先在基布茲中定居,然而才逐漸進入城市。他們的到來,使巴勒斯坦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帶上了較濃厚的社會主義色彩,這批人中後來有不少人成了猶太總工會和巴勒斯坦工人黨的骨乾和領導人。1920年,猶太復國主義組織又建立了一個「巴勒斯坦拓殖基金」,目的是籌款幫助新移民購置土地。據統計,1920—1923年,猶太人共在巴勒斯坦新購置土地14萬8千多杜納姆。

前來巴勒斯坦的猶太移民人數在1923年平穩了一段時間後,到1924年又迅速上升。1924年移入巴勒斯坦的猶太人達1.3萬人,1925年更是高達3.4人,1926年下降到1.3萬,1927年更進一步減少到3,000人。人們把1924—1927年稱為第四次阿里亞,在此期間進入巴勒斯坦的猶太移民多達6.5萬人。

這些移民大多數來自波蘭。因為當時波蘭政府在經濟上採取了一系列有損於猶太人的措施,如對猶太人進行行業性限制,對猶太企業實行高稅收,甚至強迫進行國有化等,導致大批猶太人失業。大量波蘭猶太人被迫外移,而此時美國又採取了嚴格限制猶太人移入的政策。於是,這些猶太人便紛紛湧入巴勒斯坦。這批移民的構成也與前幾批有明顯的不同,他們大多是有一定資產的中小工商業者,沒有從事艱苦勞動的思想準備和信心。來到巴勒斯坦後,他們一般都集中定居在特拉維夫、海法等沿海城市。他們的到來,使巴勒斯坦猶太社團帶上了較濃厚的商業色彩。第四次阿里亞結束後,巴勒斯坦猶太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從原來不足10%上升到了17%。

伊休夫的自治制度

魏茲曼深知,儘管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得到了《貝爾福宣言》,但離建立一個猶太國家的目標還很遠,他們還有許多路要走。他說道:「締造一個國家絕不靠一紙決議,而只能通過一個民族幾代人的努力奮鬥,即使各國政府給了我們一個國家,那也只是一種字面上的禮物。只有猶太人到巴勒斯坦親自去建設它,猶太國才能成為現實。」

國聯委任統治書第四條規定:「一個適當的猶太辦事機構應得到承認,以便就涉及建立猶太民族家園及巴勒斯坦猶太居民利益的經濟、社會以及其他事務,同巴勒斯坦行政當局進行協商和合作。」根據這一規定,英國委任統治當局承認1920年成立的巴勒斯坦猶太民族委員會為猶太社團(伊休夫)的代表機構,由其處理伊休夫內部的日常事務,並同英國當局保持聯繫。另外,猶太社團還有首席大拉比和拉比法庭,處理社團內的宗教事務。英國當局把希伯來語同英語、阿拉伯語一起規定為巴勒斯坦的三種官方語言。這樣,巴勒斯坦猶太社團的自治制度就建立起來了。

在1923年的第13屆世界猶太復國主義大會上,魏茲曼提議成立一個包括非猶太復國主義者在內的各界猶太人士組成的巴勒斯坦猶太辦事處。但一些代表擔心讓那些猶太捐助者和富商參加猶太辦事處,會影響猶太復國主義運動的性質,因而否定了魏茲曼的提議。為了更好地協調伊休夫同委任統治當局的關係,以及加強同世界猶太人的聯繫,經過六年的協調,在1929年的第16屆猶太復國主義大會上,魏茲曼再一次提出成立猶太代辦處的提議。這次大會通過了這一提議,於是巴勒斯坦辦事處成立,猶太復國主義者和非猶太復國主義者各占一半,世界猶太復國主義組織主席是猶太辦事處的當然主席。英國當局在1930年承認了猶太辦事處為巴勒斯坦猶太社團的正式代辦機構。

雖然猶太復國主義者在辦事處中起著核心領導作用,但由於吸收了非猶太復國主義者參加,所以能廣泛地聯合各界猶太人,調動各方的積極性。從1929年到1948年,猶太辦事處在對外聯繫、籌集資金、購買土地、安置移民、組織軍事防衛、促進猶太社團的社會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實際上起到了巴勒斯坦「猶太政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