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女子出嫁,基本都要備上一套鳳冠霞帔,一則端莊好看,二則寓意將來能富貴騰達。其實,這鳳冠霞帔原本並不是專為新娘子準備的,而是貴族婦女的禮服。
古代龍、鳳為皇家專用詞彙,龍指皇帝,鳳指后妃。所謂鳳冠,就是指皇帝后妃的冠飾,其上飾有鳳凰樣式珠寶。明朝鳳冠是皇后受冊、謁廟、朝會時戴用的禮冠,其形制承宋之制而又加以發展和完善,因之更顯雍容華貴之美。鳳冠以金屬絲網為胎,上面綴點翠鳳凰,並掛有珠寶流蘇。從先秦時期,鳳冠就已成為皇太后、皇后的規定服飾。但鳳冠上出現鳳凰,是從漢代才開始的。到唐朝的時候,皇后見賓客時穿的禮服上出現了後世鳳冠上的大小花和博鬢等裝飾物。宋朝,鳳冠已經在貴族婦女中比較多地出現了。宋朝的鳳冠一般以銀為質,外飾龍鳳珠花,並鑲嵌著各種寶石。據《宋史·輿服志》記載,皇后的朝冠為特大的龍鳳花釵冠,上面綴滿珠寶,並用金銀絲盤成龍鳳及大小花二十四株。皇太子妃的花釵冠,有大小花十八株,無龍鳳。命婦的鳳冠則按不同的品級有不同的形制。明代建國以後,隨即規定了嚴格的服飾制度,鳳冠成為貴族婦女參加大典禮時必須要戴的。但貴婦的鳳冠上沒有鳳凰,而是有不同數量的雉。明代定陵中出土過四頂鳳冠,三龍二鳳冠、九龍九鳳冠、十二龍九鳳冠和六龍三鳳冠各一頂,分別屬於孝端和孝靖兩位皇后。無不鑲金綴玉,極盡奢華。
霞帔大約起源於晉代,《事林廣記·服飾類》記載:「晉永嘉中,制絳暈帔子,令王妃以下通服之。」隋唐以後,婦女們在各種場合,如勞動、娛樂或出行,都喜歡用披帛作為裝飾,到宋代被列入禮服行列之中。《宋史·輿服志》所記:「常服,后妃,大袖、生色領,長裙,霞帔、玉墜子。」明代帔被規定為貴婦常服,並對形制進行了統一規定,其狀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因其美如彩霞,故稱「霞帔」。根據命婦丈夫、兒子級別的不同,霞帔的顏色、圖案也有所不同。一、二品命婦霞帔為蹙金繡雲霞翟紋(翟即長尾山雉);三、四品為金繡雲霞孔雀紋;五品繡雲霞鴛鴦紋;六、七品繡雲霞練鵲紋;八、九品繡纏校花紋。霞帔的樣式也隨時代變遷而改變。福建南宋黃昇墓中出土有宋代霞帔的實物,其形制是兩條繡滿花卉紋的細長帶,長帶尖角一端相連,形成「V」字形。而明代的霞帔狹窄如巾帶,清代的霞帔則闊如背心,中間綴以補子紋樣也是視丈夫或兒子的品級而定。
那鳳冠霞帔是如何由貴族命婦的服飾而延伸到民間的呢?這其中有個傳說。相傳北宋末年金兵入侵,帝王貴族被大量擄走,徽宗之子康王趙構倉皇南逃,直奔寧海。路過西店境內的前金村,見廟前晒場的谷籮上坐一位姑娘。為躲追兵,康王躲進姑娘的谷籮中。待金兵追到,姑娘手指南方,說來人嚮南逃去了。金人信以為真,嚮南追去。康王就此躲過一劫,無以為謝,便向姑娘許諾,將來若登皇位,她可以「娘娘」的名義,在出嫁時享受坐花轎、戴鳳冠、著霞帔的殊榮。果然康王重登金殿,是為高宗。他沒忘記當時的許諾,於是下旨賜封這位村姑為「娘娘」,在出嫁時可以真正享受鳳冠霞帔的特殊榮譽。同時還重修了那座破廟,並親筆題寫為「皇封廟」。後來當地的姑娘在出嫁時也都紛紛效仿,穿戴起鳳冠霞帔。這種風俗遍及浙江各地,民間也便有了「浙江女子盡封王」的說法。
鳳冠霞帔歷經千年,從統治階層的狹窄範圍最終走向民間,在短暫消失之後重又受到關注,正是因為這種美麗的服飾中蘊含著中華民族傳統的審美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