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心理障礙與婚姻之間的關係

這裡指的婚姻問題主要指夫妻關係破裂的三種形式:婚外情、婚姻暴力和離婚。

 1.婚外情

皮特曼和韋傑斯(Pittman &.Wagers,2005)提出,婚外情並不表明雙方已沒有感情,但婚外情是某種問題的信號,可能容易在無意之間毀掉婚姻。婚外情有性成分,但通常不在性。通過雙方努力,婚外情不一定導致婚姻毀滅。如果處理得當,渡過這一危機;夫妻雙方親密關係可能會增強。

2.離婚

離婚始于夫妻雙方沒有適應家庭角色、家庭關係、家庭居住安排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系列變故。離婚的再適應是雙方面的,雖然我們的文化偏向家庭穩定,但如前所述,與離婚家庭相比,衝突頻率高、存在虐待的沒離婚家庭,對兒童成長的影響更為不利。

常見心理障礙與婚姻之間的關係

1.飲酒問題

飲酒與婚姻關係緊密。早期理論模式提出,與酗酒男性結合,是對控制或依賴有強迫觀念的女性的一種抵制手段。酗酒者妻子為避免自身更嚴重的代償失調,需要配偶繼續酗酒。早期的心理動力學認為,飲酒者配偶才是長期飲酒的根源所在。愛潑斯坦和麥克拉迪(Epstein&.McCrady,1998)用社會學習模式來定義問題飲酒及其家庭生活:個體及家庭的各種因素影響問題飲酒,就家庭層面,家庭成員之間交流困難,問題解決能力低下,逐漸出現婚姻、性生活、經濟及撫養孩子方面的問題,可能會繼發飲酒行為。如果飲酒者在飲酒之後得到家庭成員照顧或幫其掩飾,可能有鞏固飲酒行為的作用。家庭成員的消極行為也可繼發于飲酒行為,以私下飲酒來避免消極交流,從而使飲酒行為與家庭交流形成複雜的迴圈關係。

飲酒問題對家庭生活帶來消極影響:(1)飲酒行為增加家庭成員負擔,妨礙夫妻有效交流和問題解決。(2)生長在酗酒家庭的孩子可能會出現各種心理、行為及學業問題。(3)男孩更可能出現問題飲酒,尤其當父親是酗酒者。父母中一人酗酒,子女出現酗酒的可能性不大,但超出沒有酗酒者的家庭。如果子女與酗酒的父母緊密聯繫,子女酗酒的風險增加。(4)酗酒者對配偶的暴力行為增加;無論是否存在家庭暴力,配偶更可能出現心理或生理問題。

酗酒有心理因素,也有遺傳因素。飲酒與家庭、社會系統存在相互影響,飲酒者行為影響社會系統,並受到社會系統的影響。

酗酒和其他心理障礙共病,心理障礙或導致酗酒,或繼發於酗酒。最常見的DSM—IV軸I併發症:吸毒、抑鬱和焦慮。23%的男性終生患原發性抑鬱,17%情緒問題,60%為焦慮障礙;女性終生表現為情感障礙的占35%,67%為焦慮障礙。酗酒女性更多表現為抑鬱性紊亂而不是軸II紊亂,酗酒男性在軸II上併發症中以反社會人格障礙最常見,發病率20%—50%。

2.焦慮問題

婚姻可導致特定焦慮障礙(如廣場恐懼障礙),沒有焦慮障礙的一方使另一方長期抑鬱和焦慮,焦慮障礙患者症狀改善可使另一方感到抑鬱。婚姻衝突可能是焦慮障礙的結果,反過來影響焦慮障礙的恢復,慢性焦慮障礙的個體對婚姻壓力的反應最明顯。有證據表明,不幸的婚姻即使不是恐懼障礙的誘因也會使症狀持續,不良的婚姻關係預示不良的治療效果,某些恐懼障礙治療對婚姻關係有傷害作用(Zoellner &Craske,1999)。

3.抑鬱障礙

戈特利布和比奇(Gotlib &.Beach,1995)指出,婚姻問題在抑鬱障礙中起著重要作用,可預測抑鬱的程度,使已有的抑鬱更加嚴重。即使生理上治癒,婚姻不和與抑鬱復發有關。研究表明,婚姻問題引起抑鬱的可能性超過抑鬱引起婚姻問題的可能性。抑鬱患者的配偶比正常夫妻在夫妻交往中更痛苦、氣惱,感受到更多的敵意、不信任和孤立感。

抑鬱障礙與婚姻不和之間的關係有多種解釋:婚姻不幸導致抑鬱,生活壓力導致抑鬱,直接或間接引起婚姻矛盾;生活壓力和家庭壓力相互作用導致抑鬱。同時,夫妻任何一方患有抑鬱都可能導致婚姻問題。與抑鬱患者共同生活給沒有抑鬱的配偶帶來極大壓力,從而導致婚姻關係緊張。這可能產生一個惡性循環,使婚姻不和加劇或延長抑鬱患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