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特曼(Gottman,1994,1998)從導致離婚的因素來評估婚姻,並認為剖析增強或破壞婚姻滿意度的因素,這更有助於指導來尋求婚姻諮詢的夫妻。他與合作者開展了一系列文獻研究,得到關於成功婚姻與離婚的預測變量(Gottman,1994;Gottman,Coan,Carrere,&. Swanson,1998; Gottman &Notarius,2000)。
1.預示婚姻美滿的變量
下列因素有利於婚姻美滿:(1)處理潛在衝突時,妻子採用緩和的方式,如採用試探性而不是面質性的方法。面質性傾聽技巧不一定有效,還可能加劇衝突。(2)丈夫使妻子低強度消極情感(憤怒、悲傷和緊張)逐漸降級。(3)妻子使丈夫高強度消極情感(鄙視、防禦和好戰性)逐漸降級。(4)對自己或對方進行生理性撫慰,進行壓力管理,對男性尤其重要。通常認為,與女性相比,男性有較高水準的自主喚醒。
2.預示離婚的因素
下列因素可預示離婚:(1)衝突期間出現批評、鄙視、防禦和情感退縮。(2)缺乏積極的情感,如幽默、興趣和喜愛。成功婚姻有高比例的積極情感互動,衝突解決期間,積極情感與消極情感之比是5:1,不穩定婚姻中積極情感與消極情感之比是0.8:1,但消極情緒如憤怒並不是離婚的預警器。成功的婚姻需要積極情緒與消極情緒同時表達,重要的是溫柔、撫慰和消極情緒的逐漸降級。(3)衝突中,丈夫拒絕妻子的影響。
3.增強或破壞婚姻滿意度的因素
下列因素可增強或破壞婚姻滿意度:(1)第一個孩子出生的第一年,夫妻回到典型的性別角色,男性回到工作中,溝通與性關係的質量急劇下降,快樂來自與孩子的互動。(2)煩惱夫妻在情緒上不能有效解決問題,甚至阻止問題解決;沒有煩惱的夫妻在情緒上自我袒露,為問題解決提供便利,有效解決問題。(3)妻子對婚姻的滿意度下降的兩年半內,家庭可能陷入「要求/退縮」模式,即妻子要求改變,丈夫不作為或採用防禦機制而退縮。(4)中年人傾向于將幽默當作一種逃避方式,老年人將幽默看作一種真誠表達情感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