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彈知識大百科

槍彈俗稱子彈,是從槍管內膛發射的彈藥,一般口徑小於20毫米,主要用於槍械射擊。槍彈分軍用、警用和民用三大類。軍用槍彈按所配槍械分為手槍彈、步槍彈、機槍彈;按口徑,分為大口徑槍彈(大於12毫米)、普通口徑槍彈(6~12毫米)、小口徑槍彈(6毫米以下);按用途分為戰鬥槍彈(普通槍彈、特種槍彈)、輔助槍彈(空包槍彈、信號槍彈等)、檢測槍彈(標準槍彈、強裝藥槍彈、高壓槍彈等)。警用槍彈通常選用軍用槍彈,或以此為基礎發展的殺傷性能和特種用途的警用槍彈。民用槍彈有獵槍彈、運動槍彈等。軍用槍彈均為中心發火式定裝結構,一般由彈頭、彈殼、發射藥和底火組裝而成。發射時,擊針撞擊底火發火,引燃發射藥,產生高溫高壓火藥氣體,推動彈頭沿槍膛加速運動,彈頭射出槍口後沿彈道減速飛行,直至命中目標或落於地面。對軍用槍彈的要求:在有效射程內使目標喪失戰鬥力或受到破壞;彈道性能和設計密度達到規定要求;射擊功能可靠;貯存性和經濟性良好。

中國於1259年製成的竹管突火槍,用黑火藥發射子窠,是最早期的彈藥。19世紀,彈藥結構、發火方式和裝填方法有了較多改變,陸續出現了以雷汞為擊發藥的點火方法、可嵌入膛線旋轉的彈頭、定裝槍彈(紙殼彈)、採用中心發火的瓶形金屬彈殼槍彈、採用被甲彈頭和無煙火藥的定裝槍彈等。1900年前後,用於步槍和手槍的槍彈結構漸趨完善。20世紀經過兩次世界大戰後,槍彈的種類增加,多功能作用效果彈頭的發展,塗漆鋼彈殼、無銹蝕擊發底火和單、雙基無煙發射藥的應用,使得槍彈的性能顯著提高。中國於20世紀50年代之前基本上是仿製外國槍彈,1957年開始自行研製槍彈。當前槍彈在向小口徑化、通用化發展的同時,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研究新結構槍彈,仍是其發展的主要趨勢。

(1)要命的“花生豆”——手槍彈 手槍彈是指配用於手槍和衝鋒槍的各種槍彈。手槍彈的品種比較單一,常見的主要是普通彈。特種彈和輔助彈的數量非常有限。在歷史上使用最廣泛、影響最大的手槍彈有美國的0.25英寸(6.35毫米)自動手槍彈,德國0.30英寸(7.63毫米)毛瑟手槍彈、9毫米派拉貝魯姆手槍彈,前蘇聯的7.62毫米托卡列夫手槍彈、9毫米馬卡洛夫手槍彈和美國的11.43毫米(0.45英寸)柯爾特轉輪手槍彈等。

9毫米派拉貝魯姆自動手槍彈(又稱為盧格自動手槍彈,簡稱派彈),1902年由喬治·盧格設計最早由德國武器彈藥製造公司生產,1904年被德國海軍正式採用,用於M1904式盧格手槍。1908年被德國陸軍採用,用於M1908年(P08)盧格手槍。隨後被義大利等許多歐洲國家相繼採用,作為軍用自動手槍彈。20世紀末,它仍然是北約的制式手槍彈。1985年,美國正式裝備了使用該槍彈的M9式手槍(M92F式伯萊塔手槍)。現在,製造派拉貝魯姆手槍彈的廠家遍佈全世界,有近百家之多。早期的派彈是平頭彈,1915年被德國陸軍改為圓頭彈,現在的標準彈就是圓頭彈。彈全長29.7毫米,彈殼長19.45毫米,總品質10.6克,彈頭品質8.0克,彈丸初速350米/秒(使用102毫米槍管發射)。

7.62毫米托卡列夫手槍彈是1929年由前蘇聯著名的槍械設計師托卡列夫在7.63毫米毛瑟手槍彈的基礎上設計的。1930年開始在前蘇聯的圖拉兵工廠進行生產,1931年初正式裝備前蘇聯紅軍,配用於TT30—33式手槍,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前蘇聯紅軍使用的主要槍彈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在前蘇聯被9毫米馬卡洛夫手槍彈所取代,但現在仍被東歐的許多國家用作軍用手槍彈。

(2)步(機)槍彈 步(機)槍彈是指用步槍和機槍發射的各種口徑的各種通用槍彈,包括口徑在6毫米以下的小口徑槍彈和口徑在6~12毫米之間的普通口徑槍彈。步(機)槍彈的種類很多,有普通彈、特種彈和輔助彈等。在歷史上有影響的步(機)槍彈主要有美國的斯普林菲爾德步槍彈、德國的7.65毫米、7.92毫米毛瑟步槍彈、前蘇聯的5.45毫米槍彈和北約的 5.56毫米槍彈等。

7.92毫米毛瑟步槍彈最早是19世紀末由德國毛瑟兵工廠研製的,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使用最廣泛的一種步槍彈。它首先配用於德國M1898式毛瑟步槍,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戰中被廣泛使用。配用的武器主要有德國的M1898式毛瑟步槍和卡賓槍,M1908、M1908/18、M1908/15、M1915、M1917、M1934 和M1942式機槍,捷克的M24、M33式步槍和卡賓槍,英國的紹沙機槍等。

北約 5.56 毫米小口徑槍彈,也稱為5.56×45毫米槍彈,最初是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有美國的雷明頓公司研製的。1957年開始配用於AR—15式突擊步槍,定型為M193槍彈。60年代初配用於M16式步槍,並在越南戰爭等局部戰爭中大量使用,在1977~1979年的北約新槍彈選型中入選,成為北約的制式槍彈,配用於北約絕大多數小口徑步槍和輕機槍等,有普通彈和曳光彈兩種,彈頭直徑5.69毫米,彈殼最大直徑9.52毫米,總品質11.65克,全長57.4 毫米。

前蘇聯的 5. 45 毫米小口徑槍彈是 20 世紀 70 年代初由前蘇聯國家兵工廠研製的,也稱5.45毫米×39.5毫米槍彈,於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配用於AK—74式突擊步槍。前蘇聯解體後,配用於俄羅斯和獨聯體各國的AK—74式輕機槍等,現在是獨聯體各國的制式槍彈。彈頭直徑5.69毫米,彈殼最大直徑9.52毫米,總品質10.65克,全長57.4毫米,初速900米/秒(用AK—74式步槍發射)。

(3)大口徑機槍彈 大口徑機槍彈是指口徑在12毫米以上,用機槍發射的各種槍彈。在歷史上影響比較大的大口徑機槍彈主要有美國的M2式12.7毫米(0.50英寸)勃郎寧機槍彈和前蘇聯的 14.5 毫米機槍彈等。

美國的 M2 式 12.7 毫米(0.50 英寸)勃郎寧機槍彈,又稱 12.7×99毫米槍彈。1918年由美國的溫斯特公司研製,同年裝備美軍。現在仍是許多國家的制式裝備,是世界上使用範圍最廣、使用歷史最長的機槍彈之一。此彈是一個系列,由普通彈、穿甲彈、燃燒彈、曳光彈等多種類型和多個型號組成。除美國外,生產的國家還有英國、德國、法國、日本、比利時、荷蘭、義大利等。配用的武器主要有美國的921A1式高射機槍、M2/M3式航空機槍、M2式高射機槍、M2式重機槍、M85式坦克機槍,英國的L2A1.式試射機槍等。此彈是無底緣彈,穿甲彈在100碼(91.4米)距離上對22.23毫米厚的均質裝甲板的穿透率為100%。彈頭直徑12.94毫米,彈殼最大直徑20.42 毫米,總品質 116.0 克,全長 137.2毫米。